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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早中晚(1 / 2)

本章副标题:吃饭也是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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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7月2日,星期六上午。

“笃、笃、笃。”

依然还穿着睡衣,手上还拿着一份《泰晤士报》的袁燕倏亲自打开了客房门。

他一件来着就有些诧异地招呼道:“通伯兄,你怎么来了?还这么早?快请进吧!”

说着他就领着脸色有点难看的陈西滢进了大阳台,这个阳台上还放着一张餐桌,桌边还坐着脸色同样难看的摩曼小姐。

而餐桌上有三份早餐,其中一份还没有动过。

陈西滢一见到这份还没有动过的早餐,脸色就更加难看了。

我们的袁大师看他的脸色就产生了一点误会,口里热情地道:“通伯兄,还没有吃早餐吧?爱思,再去叫一客Englishbreakfast……”

Englishbreakfast是相对于Continentalbreakfast。英式早餐要比欧陆早餐丰富,多了肉类和蛋类。

实际上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比如美国、加拿大、新西兰和澳大利亚都吃这样的早餐。不过在美国,这被称之为Americanbreakfast。

而欧陆早餐都是一般客房服务附送的。

“哼!”他的女秘书冷哼一声,不过还是悻悻地扯掉餐巾走向了电话。

“呵呵呵……”袁燕倏有些尴尬挠了挠头,解释道,“通伯兄,不好意思。女人嘛,每个月都有几天会心情不好的。”

陈西滢没接这个话头,而是指着那份没有动过的早餐冷声问道:“鸿渐兄,你还有客人?”

我们的袁大师心说,这家伙真是有点不礼貌啊,老子有没有客人关你屁事?

“是啊,这位客人我想你也认识。”他也硬邦邦地说道,“她就是……”

“早啊,腻嗷。”

恰在此时,他们身后响起了一个女子的招呼声,“陈,早上好。你也来了?”

两人回头一看,原来是凯瑟琳-曼斯菲尔德女士。

只见她也穿着一件丝绸睡衣,神情慵懒却精神焕发,显得特别的娇艳动人。

曼殊菲儿一瘸一拐地走上前来,旁若无人地和我们的袁大师打了一个KISS,然后快活地说道:“太好了,早餐来了,我可饿坏了。”

至于她为什么神情慵懒,为什么精神焕发,为什么娇艳动人,为什么一瘸一拐,为什么饿坏了,原因就是……你们懂的,袁燕倏的16点体质,13点力量和13点敏捷。

我们的袁大师体会到原来力量和敏捷高了,其实也不是一件坏事来着。(趣÷阁者注:不好意思,赛里斯和新西兰之间的外交关系一点都不因吹斯听,所以就不写了。)

见到他的“客人”原来是曼殊菲儿,陈西滢脸上的表情立马就松弛了下来。

袁燕倏指了指空着的位子,没好气地问道:“好了,通伯兄,请坐吧。这么早来找兄弟我到底是什么事情?”

“鸿渐兄,是这样的……”陈西滢看了一眼专心致志用早餐的曼殊菲儿,有些尴尬地道,“昨天晚上槱森跑到我这里来了,不但是痛哭流涕还喝了一个酩酊大醉,所以……”

“哈哈哈……我明白了!”

恍然大悟的袁大师笑着说道:“所以你以为我的客人是……你放心,兄弟我让我的司机把她平平安安地送回家了。”

他用揶揄的口气说道:“通伯兄,我袁某人可不是徐某人,干不出诱骗小妹妹的勾当。”

陈西滢心想,你袁某人比徐某人还要来的过分,不诱骗小妹妹,只勾搭大姐姐,而且这么快就上手了。

他苦笑道:“原来如此,可是槱森他……”

“呵呵呵……”袁燕倏冷笑一声,喝了一口咖啡道,“槱森他是自找苦吃,也不想想,兄弟我是那种人吗?”

他叹了一口气道:“老兄你回去和槱森说,他也该长大了。”

“我辈留洋是为了建设一个富强自由民主平等的新中国,不要总是沉溺于温柔乡中荒废了自己的学业,这是为不忠。”

“正式妻子就在身边,还跟朋友的女儿勾勾搭搭,另外居然怀疑他的好朋友撬他的马子,那就是不义。”

“要离婚就堂堂正正地经过双方父母同意,这么鬼鬼祟祟的就叫做不孝。”

“稍遇到一点挫折就自暴自弃地哭哭啼啼和借酒浇愁,一点没有男人的样子,此乃不耻。”

袁燕倏翘起大拇指往自己一指道:“如此不忠不义不孝不耻之徒,如何当我袁某人的好朋友?”

他这番话把陈西滢说的哑口无言,只好诺诺称是。

等到早餐送上来,陈西滢草草吃了几口就告辞离开了。

而我们的袁大师也换了一身衣服,告别了曼殊菲儿和他女秘书,拎了几件礼物,带着自己的司机和厨娘奔赴中华民国驻伦敦公使馆。

当然啦,他这是去走亲戚。

“鸿渐,华盛顿一别之后你都已经成为蜚声中外的大文学家了,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啊。”

“少川,侥幸而已,侥幸而已啊。我只不过写了几本小说,正好得到了爱因斯坦先生的喜爱,这才凑巧出了名。喏,这本就是爱因斯坦先生亲趣÷阁签名的《相对论》,我是借花献佛,不成敬意。”

话说袁燕倏和顾维钧的关系如今有些尴尬,说起来前者还是后者的长辈,可是后者不管社会地位还是年龄都要比前者大了那么一点,所以他们也不称兄道弟直接呼对方的“字”了。

同样的,他也只好称呼顾维钧的夫人……

“蕙兰,说起来我真是要感谢你啊。”

他从小康手上接过一个大礼盒道:“我这种穷人也没有什么送得出手的,聊表心意,莫要嫌弃。”

其实他送了一件最高档海狸皮大衣,价值两百美金。不过对于黄蕙兰说,真的只能说是“聊表心意”了。

“鸿渐,你就是这么嘴贫,那我也只好收下了。”

“这位就是……”见过这对夫妇之后,袁大师打量了一下他们身边那位风韵犹存的中年女子,客客气气地道,“大姐了吧。”

此女自然就是黄蕙兰的母亲,顾维钧的丈母娘,魏明珠的大姐,现在还成了袁燕倏的大姨子。

所谓长兄如父,长姐如母。

他的大姨子也算是半个丈母娘了,自然越看我们的袁大师越欢喜,点着头道:“早就听说鸿渐你是一表人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和我们家明珠真是天生的一对。”

袁燕倏立马逊谢道:“哪里哪里。令妹下嫁与我,是袁某人的福气。”

他又从莲姐手中接过一个锦盒道:“前几日正好在纽约唐人街看到一尊明代佛像,听说大姐向佛,袁某特意请了过来。”

“鸿渐,你太客气了。”

“应当的,应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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