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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水魂(三)(1 / 2)

刘三巡拨通了老吕的电话,向他汇报了一下新发现的凶案现场情况。

我皱眉蹲身检查死者。

死者是面朝下,贴着敞开的卧室门趴在地上的,死亡时间超过二十四个小时。他穿着淡蓝色的贴身棉质睡衣睡裤,左脚上穿着一只褐色的棉拖鞋,而右脚上的棉拖鞋扣在离死者右脚掌二十厘米左右的位置。

死者的致命伤源自背部横向并排等距的五个刺孔伤口,而最致命的是偏向左边的两个刺孔伤口,显然这两个伤口从背部贯穿后,刺破了心脏,导致死者瞬间致命。

地面上,死者体内溢出的血量很大,在没有彻底清洗伤口的情况下,我很难判断是什么凶器对其造成的伤害。但是有一点我们肯定,死者肯定被这把凶器贯穿了身体,否则体内溢出的血量不会这么大,几乎形成了一片小水洼。

我小心的翻动了死者的身躯,果然,他的胸膛上也有五个伤口,这大量的血就是从胸膛的伤口上溢出的。

我还发现死者的右前额有一道刮伤,这刮伤也是新的伤痕。我起身检查了一下卧室门,确定了这额头刮伤是如何形成的。

卧室外侧的门把手上,有一丝血迹,这血迹应该是死者在倒地时额头撞向门把手所留下的,同时也在死者的额头上留下了伤痕。

这个伤痕很有意义。因为一般情况下,受害者在受到致命伤以后,都是以瘫软的形式倒地。而这个伤痕告诉我,死者不是瘫倒在地,而是带有惯性的向前扑倒倒地。

我分析了一下这种倒地的情况,得出了一个结论:在死者向前飞奔的情况下,其身后受到一股冲击力,并将其击倒在地。

这股冲击力肯定是来自凶手,而这股冲击力,显然是通过击杀死者的凶器传递过来的。那么可以肯定,死者的伤,是被人从身后用力投掷凶器贯穿身体产生的。我不得不感叹,这杀手的臂力好生了得。

我又检查了一下犯罪现场,主要是客厅那一片破碎的玻璃。玻璃是一扇窗户被打碎后留下的,看来凶手是打破玻璃后从窗户进入的701室作案。那么凶手又是如何抵达701室窗户外的呢?

我走出701室,继续向楼上走去,发现这栋楼的天台并没有上锁。天台上也十分的空旷,没有楼顶花园或者养花种菜之类。

我检查了距离701室客厅窗户最近的位置,没有发现任何绳索所留下的痕迹,看来凶手不是借助攀岩绳之类的东西进入到作案现场的。

虽然没有发现绳索的勒痕,但是我却发现在天台护墙外壁上,有几道白色的印记,这种印记我相信是脚掌的前半部分摩擦墙壁后留下的印记。

检查了印记上方,发现天台的外墙上有隐约的抓痕。我皱了皱眉头,心想这凶手不会是徒手从天台爬到701室的吧。

这种可能性虽然很小,但是并非不可能,加上我推测出凶手有着极强的臂力,那可能性就更大了。

老吕带着勘查小组和法医来到了凶案的现场,并对凶案现场做了更为详尽的勘查。

死者的尸体被运往司法鉴定中心,我当然也是如影随形。

在尸检中,刘丽丽发现尸体的前后共十个伤口都有撕裂伤。具体来说,就是先贯穿再撕裂。这种情况我做出了分析,说明凶器上如同鱼钩一般带着倒刺。

根据伤口的情况,我判断出凶器是一柄鱼叉。

夜色降临,寒气似乎更加的浓烈,从江面上悄然无息的蔓延至全城。

不过这寒气无法渗透到彩灯灼眼、音乐狂乱的残红酒吧。

当然,一般来酒吧喝酒,多是唐振国的提议,理由十分的简单,他想喝酒可,他想见迟雪了。

吧台上固定的两个位置似乎是早就给我和唐振国准备好了的。唐振国一边举着酒瓶将那泡沫翻腾的啤酒往肚子里倒,一边用迷离的眼神看着极尽妖娆的迟雪。

迟雪穿着一身性感的白色小西服,扭动着身姿,摇酒壶在她的掌间翻飞,赢来阵阵欢呼。

此时已经过了凌晨十二点,或许是因为天气变冷的原因,酒客们都离开得较早。

我侧着头看着一桌迷醉的青年,一个年轻的长发女孩已经醉得不省人事,她的头耷拉在一个痞帅小青年的肩膀上,似乎早已没了知觉。

痞帅小青年拿着一只小酒杯,酒杯里斟了一半的蓝色鸡尾酒。他举杯,和身前两位留着黄发的青年干杯,然后用一种邪恶的眼光瞥了一眼肩头上的女孩,露出一种邪气的笑容。最后一口将那杯蓝色的酒喝了个精光。于此同时,我似乎听见了那几个青年的笑声,一种令人作呕的笑声。

这个世界,有很多事不能尽顺人意,看不惯的事多了去了。我不是那种看不惯就要去管一管的人,人类在丑恶的本性下催生出的行为无穷无尽,我管不完,也管不了。

不过有的人就是好管闲事,在遇到他看不顺眼的情况下,还会出手揍人。

这种人一般身材魁梧,只有具备强悍的身体素质,才能在第一时间给人震慑感,才能有资本去多管闲事。

而且这种人自身会散发一种气,这种气无形间形成气场,让别人无法靠近。也是因为这种气,让他与世界格格不入,因此他的眼中就会出现更多的看不惯。

这样的一个人,在我进入残红酒吧的时候就注意到了。他带着一顶黑色的防寒帽,用褐色的外套紧紧的裹着自己。虽然如此,我还是能分辨出他体型的魁梧。

他坐在酒吧靠墙的位置,那是一张四人坐的酒桌,可是至始至终没有人前来与他碰面,他也一直在自斟自饮,喝得不急不缓,喝得不骄不躁。

他就这样一直的喝,身边人来人往,不过似乎他周围有一股磁场般,没有人能够进入他的范围。

或许更多的是不愿靠近他。

只是这时,他站了起来,很高,足有一百九十公分。他并不是要离开酒吧,而是走到了那三个痞子身边。

他看着那三个痞子,一言不发。

三个痞子正在饮酒说笑,忽然看见这么一个庞然大物站在身边,那笑声顿时戛然而止。

“大个子?想找茬?”痞帅男站了起来,歪着嘴说道。

我推了推唐振国,示意他向那大个子方向看去。

唐振国喝了一口酒,将酒瓶放在吧台上,扭头看着那大个子。

“这人练过。”唐振国以专业的眼光,肯定的说道:“那三个小子要吃亏。”

“怎么,喝多了要闹事啊?要闹别在老娘的地盘上闹!”迟雪此时已经冲出吧台,手舞足蹈、尖声尖气的大声嚷道。

唐振国又很是肯定的说:“那几个人要吃亏!”

我很肯定唐振国的说法。

“赶紧把酒钱给我结了滚蛋。你,土钻儿外号,把这小妹儿留在我这儿,看你这幅贱相,又不知道去哪拐来的良家妇女。快滚快滚。”迟雪骂骂咧咧的指着这几个大男人说道。

痞帅男还想反驳几句,被迟雪双眼一瞪就没了脾气。这迟姐的名号在这一带也是响当当的,看来制服这三个小痞子还是不在话下的。

三个小痞子一脸无奈,感觉像是在说,不知道招谁惹谁了,喝个酒也这么不痛快。三人结了酒钱,灰溜溜的离开了酒吧。

大个子看了看躺在沙发上睡得不省人事的女孩,又看了看叉着腰,一脸怒容的迟雪,从口袋里拿出五百元钱,轻轻的放在了酒桌上,之后就缓步向酒吧外走去。

迟雪将五百元前交给酒保,让酒保给大个子找钱,不过大个子似乎并没有打算让迟雪找钱,此时已经走出了酒吧大门。

酒保急匆匆的冲出酒吧,本想把找的钱交给大个子,不过大个子早已消失在黑夜之中。

第二天早上,我接到了老吕的电话,说是又发生命案了。

唐振国昨晚去了迟雪家,所以我独自一人上了刘三巡的车。

刘三巡的车技在交通拥堵的城市里毫无用武之地,他此时最擅长的就是快速的按着汽车喇叭。他这个举动和老吕骂街没有什么区别。

来到凶案现场,这是一处公路边的开放式的住宅楼,死者的家住在临街的三楼,楼下两层都是门面和商场。

死者是女性,被掐死的在卧室的床上。他的丈夫这几天正好去成都出差,没在家。发现尸体的是女人六岁的儿子,小孩发现母亲怎么也叫不醒,就向邻居求救,是邻居报的警。

我检查了尸体,发现死者的伤很奇怪,因为她脖子上的瘀痕很大,而且是一只右手造成的。我比了比,这只手比我大很多。

从这手的尺寸我可以推断出,这个人的身高应该在一百九十公分以上,而且力大无比。

他的作案手段也十分的干脆,就是来到死者的卧室,第一时间就掐着死者的脖子,让其窒息死亡。没有任何的花俏和设计。

我观察了一下犯案现场,发现凶手是从窗户进来的,因为推拉窗户的铝合金凹槽内还残留着一些较为大块的尘土,这些尘土显然不是风吹来的尘土,而是从凶手的鞋底掉落的尘土。

我跑到楼下,检查了一下窗户与楼底的距离以及窗户周边的情况。于是把外套脱下来扔给刘三巡,就开始向上攀爬。顺着一个管道,爬到了商场外的窗户,再从商场窗户边的广告牌爬到了死者的房间。

当然,我在青天白日里攀爬临街的房屋,是有很多人前来围观的,幸好有刘三巡为我在下面不停的解释,否则我不是会被当做疯子就是被当做飞贼。

我有些纳闷,为什么杀手会如此胆大妄为。这里临街,即使是在深夜,也会有少量的汽车经过,他就不怕被人发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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