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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陛下,你也是老乡?(1 / 2)

任僎当晚失眠了。

自己的学问怕是连一个乡下秀才都不如,竟然做到了大西国的兵部尚书,可见大西国是多么的没有人才。这还罢了,今日之所见,除去地雷和手榴弹这两种大杀器之外,广州城里商铺林立,物阜民丰,人人脸上都洋溢着发自内心的笑容,显见对永历皇帝的新政非常满意。

最让他感到吃惊的,是禁军开展的“爱民活动”,军民的那种鱼水之情,让他深有感触。

想一想大西军这些年的所作所为,除了杀杀杀,就没干过一件让老百姓高兴的事,所到之处,老百姓畏之如虎,避如蛇蝎。与明军两相比较,哪个更受百姓欢迎,不是显而易见吗?

得民心者得天下,有这样的民意,何愁清祸不除?

还有,他看到街上行走的人男男女女都有,甚至工坊里还有女工出没,这说明什么?说明民风开放,打破了过去那种对妇女的禁锢和枷锁。

在禁军他看到禁军医院几乎全是女子,甚至院长都是女子。一开始他以为这是禁军的营妓,后来才看出来,禁军个个都对她们非常尊敬,言行之中并无一丝一毫的亵渎。

再想一想大西军的所作所为,让他感到一阵阵汗颜。

女人在大西军眼里,根本就不是人。所过之处,女人必须主动迎合大西军士,才有可能活全家人性命,若是稍有反抗,不但免不了被奸命运,她们全家都得被杀。

而且,大西军还发明了一种对付女人的酷刑,往往让女人痛哭哀号数天才死。

不但如此,张献忠还将女人杀死,用盐腌制,当作军粮用。

“有对父**而杀者,有缚夫**而杀者,有预少孕妇男女剖验以为戏者,有掷孺子于油锅观其跳跃啼号为乐者,有刳生人腹实以米豆牵群马而饲之者。获逃者必人人加刃而后磔之。”

如此种种,数不胜数。

最惨的,是张献忠对天所献“莲峰”。

有一次张献忠得了疟疾,他就对天许愿说,如果病好了就以“朝天蜡烛两盘”贡奉给上天,直到他病好以后周围的人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张献忠命令兵士,专砍女子的纤足,每个兵士必须至少进献十双小脚。那些如狼似虎的士兵专门搜寻女子的纤足,只要遇见女子就地先将脚砍下来。不到半天军营中的小脚已经堆积如山。张献忠命人将收集来的三寸小脚堆成一座山的形状,称为莲峰。他回头一看自己的小妾的脚也很小,就顺便砍下来堆在莲峰顶上,随后再将这些小脚架火烧毁,名为“点朝天烛”。

总之,大西军根本不把人当人,对女人更甚,只是当作行乐工具。而在广州,任僎看到的是对生命的尊重,是对女人的礼让和宽待。。

“这才是文明之乡,礼仪之邦啊。”

任僎想想大西军暴行,再想想广州的所见所闻,深有感触地叹了口气。

“唉,王爷让我来谈判,永历皇帝会答应他的条件吗?若是不答应,我将如何自处呢?是继续跟着王爷,还是想办法反正归明?”

“跟着王爷,他下一步就会攻打桂林和广东,能成功吗?虽然永历朝三面受敌,但以广州现在形势看,大西军要攻进广州,估计比登天都难。永历帝是如今天下大明唯一嫡传血脉,是天下人的希望所在,攻明意味着背天行事,肯定会让天下人耻笑,身后还要落个骂名。”

“要不就弃暗投明?跟着永历皇帝打天下,指定能有一番作为。自己如今在广州,可家眷都在云南呢,老父老母还有妻子儿女,难道都不顾了吗?。”

“不中,不中啊。无论如何,先争一争再说,实在不行,回云南再做打算,要是能劝说王爷放弃原先想法,一块投明,那是最好不过。”

任僎翻来覆去,直到天快亮了,才朦朦胧胧睡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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