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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微风入林,曦光敛梦(1 / 2)

华灯初上,红彤彤的灯笼光照在李生平的脸上似血一般。

他领了晚饭回到自己的柴房,先是把手臂上被鲜血浸透的布条解下来,虽说今日做活时,他已经很小心不用受伤的左手,但是忙起来哪里还顾得着这些,昨夜稍有些好转的伤口也是再次淌血。

好在少年意志够强,咬着牙又涂抹上一些红色碎末,然后换了条新的布条缠上去。

正当李生平啃着馒头的时候,门吱呀一声开了,领班推门而入,一见到还在吃食的寒酸少年,眼神闪过一丝不明意味,缓声道:“李生平,你赶忙吃完,天字楼顶尚房的客人点名要你去忙活。”

寒酸少年疑惑,当下也忘了啃馒头,问道:“天字楼的客人?”

点一个杂役,这在百花弄还真是头一次听说,更别说是天字楼的客人点名,所以就连识人无数的领班都不清楚这位客人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莫非是独爱龙阳之好。

李生平沉思片刻,突然打了个寒颤又问道:“莫非是万少爷又来了?”

领班摇了摇头,说道:“不是,你别管是谁了,赶紧吃完跟我走。”

李生平在百花弄待了半个多月,谈不上七窍玲珑,却也懂得了最基本的处世之道,活的小心翼翼,也清楚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不过是个命贱的杂役,听着吩咐做就行了。

李生平随着领班走出去,绕过金碧辉煌的大厅,沿着条青石板铺砌的道路前行,渐渐的,有水声传来,一旁的小瀑布落下来,声音清脆悦耳。

踏上石桥,便看到前方楼阁宏伟,前方一湾碧绿水潭,清宁如镜,天字楼的影子清晰可见。

天字楼,李生平只是曾远远望见过,却不敢靠近一步,那里毕竟不是他这下等杂役能够踏足的地方,据说天字楼的客人大多是极大户的老爷公子,还有这世上神仙一般的大造化人物,服侍于天字楼的杂役也都是经过千挑万选,而后加以培训,要读过书,要识得大体。

所以在李生平这个破落人儿刚一踏进天字楼时,便有无数道目光齐刷刷的望了过来,这些目光或是惊愕,或是不解,更多的是厌恶。

说来也是,李生平衣衫寒酸,身子消瘦,再加上昨日创伤让他显得毫无精气神,与这里可以说是格格不入,像是一只老鼠钻进了龙宫,就连呼吸都是脏了这地方的空气。

沿着楼梯到了最顶层,脚下的地板全是由华贵到极致的白玉石砌成的,仅有三间偌大的客房,檀木雕刻的门板,上好的丝绸做成的帘子,无不显示着这里客人身份地位的尊贵。

李生平小心翼翼地走着,每一步都踩得轻微。

领班带着他来到一间客房门前,门扉半开,客房中的情景抬眼可见,屋内一侧摆着三张檀木桌椅,左右各一,还有一张在正中的主位坐着位朴素老人,此刻正提着酒杯饮乐,在老人身后,站着位账房先生模样的老人,抬起头望向这边,眼神中却让他感受到一丝怜悯,似乎是在可怜一个将死之人。

李生平怔住,情绪有些波澜,自然认出了老人正是先前在菜摊买书的那位。

领班在百花弄做活了挺久,眼力劲儿自然比巷子口那些个人毒辣许多,哪怕这老人衣着朴素,甚至可以说简陋,但他还是一眼看出老人内敛的气质,放低姿态把老人迎进门。

事实证明他做的很对。

领班脸上堆满献媚的笑,轻轻叩门道:“大人,这小子就是李生平。”

老人点点头,说道:“让他进来。”

门,在李生平走进之后关上了。

“坐。”老人自个儿开了一坛酒,瞬间酒香四溢,灌满整个房间。

李生平抖了抖鼻子,是百年的缠梦酿,上千两一坛的好酒,虽然他并未尝过,但机缘巧合下曾闻过这酒香,那可真是一辈子难忘。

他的动作自然落入男子眼中,薛长义轻笑,斟了一杯酒,笑道:“读书人怎能不好酒,要不要尝一下?”

李生平片刻后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慌忙低下头,赔罪道:“大人说笑了,小的不过是百花弄里一个下人,哪里配得上喝这酒。”

端着酒杯的手停滞在半空,房间中一片寂静,李生平更是大气都不敢出一口,达官贵人的喜怒哀乐难以捉摸,他唯恐自己说错半句话让人不高兴,当下也知道闭嘴不语是最明智的选择。

李生平无言,等了许久老人没有别的言语,垂着的脑袋微微又低了半分,担心惹怒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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