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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酒精上头(1 / 2)

赵丛那个害虫,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一身流光溢彩的明光铠,本来就五大三粗的他,穿上这身明光铠真的威武霸气。

他胯下的马更是让所有人惊艳不已,居然是一匹天马,头上长着一支角那种,三阶魔兽啊!

人类最好的汗血宝马,也只能跟在天马的后面吃尘土。

很稀少,很珍贵,整个襄城就两匹天马,而且都在靖安侯府手中,赵丛居然从靖安侯府搞到了天马,多半是赵丛他老爹与靖安侯交易的结果。

云越很想很想把飞在空中的萧博文给抓下来打过半死。

老子还是你妹夫,你坑了老子二十五万辆银子不说,还带老子去你家的仓库。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云越肯定不敢去找靖安侯的麻烦,再说那是自己的岳父,找靖安侯的麻烦就是不孝,找死舅子的麻烦就没有什么顾虑了。

死舅子,你给老子等着。

全身雪白的天马,修长的四肢,若隐若现的电弧萦绕在天马的四周。

对,天马就是一种雷属性魔兽,生活在遥远的雷霆草原,极难捕获。

当地土著又把天马当着天神的使者,因此对前来捕捉天马的人极为残忍。

这就造成天马的数量极为稀少,整个炎国不到四匹,每一匹的价值不低于百万两银子。

靖安侯能把天马给赵家,肯定有原因。

漕运!就是漕运,赵家掌控了漕运,数万靖安军的绝大多数军粮,都需要赵家运输。

最拉风的是萧博文,居然可以御空飞行了,那是王者才有的能力,最拽的是赵丛,威武神骏的天马加上一身附魔明光铠。

最土鳖的到成了云越,骑着一匹灰不溜秋的骡马,拿着一把铡刀。

百姓都是短视的,视觉冲击往往更容易让人崇拜。

云越被人无视了。

无视就无视吧!云越又不靠那些虚名吃饭。

让你们两个混球嘚瑟,云越一催胯下的战马就冲了出去。

云越怎么可能骑一匹骡子,只是他胯下的普通战马与那两个混球比起来十分的黯然失色而已。

围观的百姓立即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萧博文和赵丛也不甘示弱,他快速地超过云越,让云越落在后面吃尘土。

让云越忍不住暗骂一句:

“赶着去投胎啊!”

“呸……”

北湾距离襄城只有五六十公里,汉江在这里形成一个面积巨大的回水湾。

这儿以前是传统的渔场,鱼虾的捕捞量十分的可观,就因为这儿鱼虾甚多,一条不知道从哪儿跑来的蛟龙就盘踞在这里不走了。

蛟,龙之属也,又称无角龙,拥有龙族血脉的水兽,在朝龙进化时的一个物种,只要再渡过劫难就可以化为真龙。

蛟法力强大,能兴风作浪,能翱翔于九天,但蛟多疑善变,亦正亦邪。

比如襄城北湾的这条蛟龙,也吃人,但是这魔兽只吃去北湾捕鱼的人,并不上岸吃人。

在人的意识中,天生万物皆下品,人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天生万物对于人来说,就是生存资源,想吃就吃,想杀就杀,无他,生存尔。

只是人却不知道,对自然的过份索取,,必然找来自然的反噬。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遭送死天下闻。”

天马威武雄壮,速度也快,越来越近的龙息也不曾让天马慢下半分。

飞在距离地面大约两米处的萧博文已经落后赵丛数百米。

萧博文的凤蝶飞天翼不可能只能飞两米高啊!云越悄悄问过自己那死舅子,萧博文那死舅子确说:

“他恐高。”

你妹啊!这不是糟蹋好东西吗?既然你恐高不如把凤蝶飞天翼让给老子,银子也是老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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