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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十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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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灭绝巫族那一役后,转眼已是过去十年。

这十年的发展,日新月异,每一天都在改变。人类的发展极为迅速,不仅雄霸斗灵世界内陆地域的大部分,势力更是遍及整个海域,当初辉煌一时的妖族,如今完全成了人类手下败将,除了当作人类强者磨砺的战斗对象外,再无任何实力,连圣级强者都是零星。

曾经强悍一时的种族,如今再难翻身。

没有了大型聚灵阵,妖族除了身体天赋及繁殖能力外,还有什么?

成也灭世魔神,败也灭世魔神。

一切,早是注定。

人类,才是真正的潜力发展种族。

在内陆地域,巫族几乎绝迹,被林风赶尽杀绝,只留下丁点火种,分布在内陆地域各个角落,再无威胁。当日人类的同盟古族,发展亦是不俗,在古笙统领下蒸蒸日上,实力比十年前巅峰时更要强出不少。

而这其中,林风亦是帮其推不少,点滴之恩当涌泉相报,当日若是没有古族的援助,人类又岂会有现在的地位?再者,林风身上毕竟流着一半古族的血液,更不用说母亲和外公都是健在,自不能待薄古族。

不过,古族的势力与人类比起来,却是相差实在太远,如萤火与日月之别。

或许古族的天赋的确胜过人类,但繁衍能力却不是一个层次。

这其中,差距就已是百倍千倍的拉开。

面对这棘手的问题,古笙却也没有太多办法可想。

不过,因为林风的‘大红大紫’,成为人类及古族的英雄,成为斗灵世界无敌的存在。倒是使古族废除了与人类通婚的族规,反倒掀起了一阵两族联姻的热潮,皆拜林风所赐。

说来也奇怪,古族繁衍很是困难,但与人类通婚就仿佛打通任督二脉似的,繁衍变的相当轻松。这却是让古笙两眼发亮,仿佛看到了古族的希望,更是大力支持两族通婚联姻,血脉相融。

对于这种情况,林风自是喜闻乐见。

心底里,对古族毕竟也是有着深深的‘亲情’所在。

至于天灵,这些土著的繁衍能力比古族好不了多少,蜗居在小片的地域,还是多亏林风的一念之仁。林风并不担心未来天灵会反咬人类一口。因为几乎每过一年,人类的实力就翻一番,前进的速度和步伐根本不是天灵所能追赶。

如今的人类,就算没有自己,都能完胜天灵。

无论从强者的数量还是强者的质量,人类都已是完成蜕变。

这十年间若说最令人惊奇的,便是千恋皇,这个与林风一样破七成圣的人类最具潜力强者。奇女子,就在人类雄起的第九年。比林风更先一步的突破,跨出那关键的一步破碎虚空而去,成就一段佳话。

荆棘,释芷心,万莫愁,方宁。小剑等一众强者,在十年间都已是到达圣王级巅峰,正是努力闭关苦修。

他们,都具有突破成为星空强者的潜力。

人类,其实从来都不差。

神域。盘古梯。

一道身着黑色武服的人影,正健步如飞的踏在盘古梯上。

正是林风!

十年后的他,依然刚毅坚韧,宛如狂风下的野草般,充满执着和倔强,自强不息。这十年,他并非白白浪费,每时每刻都在不停的进步之中,如今林风的实力……

相当可怕。

本体凤凰之火已然突破到达星空层次,不仅如此,多多更是将灭神聚阳坛的另一半灭神锁阴坛修复,合而为一。本体的实力,甚至能与当初的灭世魔神相匹敌。

分身,甚至比本体还要强大。

拥有盘古传承,苦修盘古决的林风,和平后的第一年便跨过第五千六百层,第三年跨过第五千八百层,获得珍贵宝物和心决,实力突飞猛进。真要细说分身的实力强度,那便是――

能以枪,击败当日的灭世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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