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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夜宴(1 / 2)

埋首象牙塔的日子很是清闲。

这日,左岩笑哈哈地来了一通简讯:“老爷子下令,要你明天晚上去‘金悦’,有好事儿!别忘了弄身像样的礼服穿。”

这个时代所谓像样的礼服,都是金光闪闪,珠光宝气,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穿的。

杨蕴秋可忍受不了,能把自己的眼睛耀花的衣服穿在自己的身上,看别人穿只当看个稀罕,自己穿万万不可能。

一想到他要穿得花枝招展,还得让别人看,顿时浑身难受起来。

只是不去不行,不说这是他那个便宜爷爷廖敏行的命令,只‘金悦’的拍卖会是出了名的古怪,收集的拍卖品除了十分珍稀的宝贝,还有很多不知名的东西在,他就很心动了。

听说在那地方,能不能用合适的价钱,买下合适的东西,全看眼力,往年展示出来的拍卖品,有不少让杨蕴秋极为向往。

问题是这种地方,钱权身份地位,稍微差上一点儿,都别想进门,门槛太高了,也就廖敏行这样的人能一口气包一个大厅,就为举办晚宴。

当初读文字版的时候,没有直观的概念,现在现场经历,他必须要相信,廖敏行看着外表冷漠,满腔心思似乎都没有放到自己的家族身上,和那些护短的家主完全不同,其实内心深处,还是很疼爱孩子,渴盼家里的小辈都好的。

否则他也不会费这么大的工夫,一是真心希望自家的晚辈们能找到好姻缘,二也是希望他们能够主动拓展人脉关系。

廖敏行已经老了,他就是再强大,也不可能永远护持廖家。

外人只觉得这老头子是年纪越大,心性越像小孩子,想到一出是一出。却不曾想,哪怕是他,在大总统想宴客。也要提前好几天预约的‘金悦’举办活动,恐怕也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情。说不得他还要欠下不少的人情。

“礼服?老板,这个你可不能找我,我不懂。”

让一个星际海盗,还不是那种高端的星际海盗去了解时尚,未免强人所难。

“又不需要多么出彩,只要不丢人就行。”杨蕴秋叹气,他到觉得穿联邦大学的校服过去。就半点儿不会丢人,可惜,真那么做未免扎眼。

这个世界人们的审美,杨蕴秋可以接受。却绝不愿意凑合着适应。

索性这个时代的人们观念开放,因为宇宙间的星球众多,有自己的文化,自己的风俗习惯的种族,更能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杨蕴秋的衣着打扮即便不大符合主流审美,应该也不会有人故意找茬。

他干脆还是再简单不过,一身汉服。

一身墨色的汉服穿在身,一条金龙盘旋,袖口衣领处镶边精致。难得多了几分成熟风韵,杨蕴秋忽然来了兴致。

不只是女人好打扮,男人其实也喜欢华服美食。

他自己做了一把折扇,扇面上绘了一幅绚丽多姿的牡丹图,翡翠的扇坠,头戴高冠,坠以明珠,腰悬宝剑。

这份做派,颇有儒侠风范,也端是气度不俗,李博就看得傻了眼:“这是……远古时代的装扮?我记得以前看过图书馆的宣传册,似乎有这样的衣物,但也不完全相同,至少没有这么漂亮……只是,你穿成这般,会不会太显眼了。”

明明刚才还说普通就好,不想出风头,怎么心思变得比女人还快。

杨蕴秋失笑:“刚刚想到,金悦有拍卖会,我万一看上什么东西买了下来,要是穿戴的不够妥当,很容易引来争抢。”

还是娃娃说的,这个时代的拍卖会和二十一世纪的不同,竞争的意味并不大,简直不该乘坐拍卖会了,大部分商品都是只比起拍价高一点儿就出手。客人们一般亮牌子也要看对手的身份,若是发现对方和自己的身份地位差不多,就不怎么会竞争,属于先抢先得。

但要是一开始起价的人身份地位比较低,后面某些贵人就还会竞争,也不知道这样约定俗成的规矩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又穿上高腰的皮靴子,杨蕴秋整了整衣领,把小宙都迷得脸颊发红。

李博叹了口气:“老板还是小心点儿,千万不要真给自己弄一个未婚妻回来才好。”

这次夜宴,左岩没有挑明,杨蕴秋也知道这是一场相亲宴,让未婚男女们来一场浪漫的邂逅,要是能成上几对儿,就功德无量。

“走吧,老板,我今天做您的司机。”

…………

名流公子们的相亲宴会,杨蕴秋是第一次参加,感觉不算好也不算很坏。

居然还有几个熟人。

罗旭和商陆这两个人总是会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杨蕴秋有时候都要怀疑,他们两个是不是有什么人派来专门盯着自己的。

毕竟,商陆是他最喜欢的女人的类型。

而罗旭,身上却充斥着一直不肯消散的熟悉感。只是感觉不到任何敌意,杨蕴秋本能地对这人多出几分信任。

像眼下的夜宴,招待的都是贵族公子,贵族公主,罗旭和商陆的身份,根本不够格进门。

杨蕴秋走过去,坐到罗旭身边,招来罗旭几个白眼――他这一身衣服实在出彩,在大厅内一直是客人们目光注视的焦点,显然罗旭不喜欢这种关注。

商陆到挺高兴的。

随意地和商陆说了几句话,然后,他就见到了那位,未来和帝国之花李秋水几乎齐名的女将军――夏云。

当然,此刻的夏云还没有书中的好名声,也没有书中的气场,她只是个落落寡欢的少女罢了,十六岁而已,还没有标志性的短发,而是长发及膝,长得五官很端正,就是身体瘦的厉害。整个就是皮包着骨头,只是她的骨头架子不小,看着到没有那种恐怖的骷髅相。

这会儿这个少女正一杯连一杯地喝酒。

是那种喝起来。似乎度数不很高,后劲却十足的酒。口感香甜绵长,男女都喜欢,像这种高档宴会,每一瓶酒都是好酒。

她所过之处,所有人避之唯恐不及。

在场的客人们修养还算好,却还是能看得出全对眼前的少女怀有鄙视之意。

商陆也顺着杨蕴秋的视线看过去,扫了两眼:“她是夏云。女孩子别管年岁大还是小,一旦爱上不该爱的男人,只能万劫不复。”

对商陆在消息方面,莫名其妙的神通广大。杨蕴秋早就见识过,到不觉得惊奇,他早在左岩提起廖敏行似乎对廖家小辈们的婚姻大事有些关注的时候,便调查过夏云。

并不很容易,现在的夏云毕竟不是什么大人物。

她连贵族都不是。只因为和夏阳有些不远不近的亲戚关系,后来又因为在机甲方面天分很高,让夏阳收养,成了夏阳的妹妹,这才勉强能混迹上流社会。

还是最近出了一桩风流韵事。她的知名度才更高起来。

夏云爱上了比她年长八十多岁,如今已经一百岁的帝国秦王殿下,殷旭飞,两个人一夕风流的留影,还一下子就在星网上广为传播。

联邦政府在这方面算不上很保守,但也绝不欣赏放浪形骸的女人,何况和夏云颠龙倒凤的男人还是帝国的亲王。

夏云又在夏家住,这里面透露出来的种种,很难不让人以最大的恶意揣测这件事。

要是在发生这件事儿的时候,夏云把责任推到秦王身上,说她年幼被骗,或者别的什么,无论别人信还是不信,她自己先站稳立场,那说不定情况还不会变得太坏,偏偏她的性子倔强,不但不撇清关系,还直言她就是喜欢殷旭飞,甚至在大庭广众之下,举行了一场没有新郎的婚礼,一身嫁衣,自己就嫁给了那个男人。

这下子热闹起来。

要不是夏阳属于受绝对保护的科学家,他们家的大门非让记者给踩破了不可。

“奇怪,她怎么会来这儿?”

商陆皱眉嘀咕。

罗旭对这些完全不感兴趣。

杨蕴秋看到书中的重要女配,安抚了自己的好奇心,就重新把注意力搁在高台上,上面堂而皇之地摆放着很多物品,都是过一会儿要拍卖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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