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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章:此仇与你不戴天!(1 / 2)

直到当少年甩净棍尾血迹,傲然持棍而立之时,整座濮州城上城下皆还是一片寂静,天地之间风声瑟瑟,只有面目全非的领军副将仰躺于地,传来细微的、四肢微微抽搐的可怕声响。

“嘿!陈老弟,男儿生于天地间,当顶天立地,闯出一番事业!斩将寨旗,威震疆场,好不快哉!你梁大哥镇守三州数十载,也是铁骨铮铮的一条好汉!不日当也战死沙场,马革裹尸,岂不快哉!哈哈哈哈!来来来,喝酒喝酒!”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今宵银月满挂佳人鬓,良人归不归?

陈遥脑中一片空白,他万万没想到会是这种结果,更无法接受一向憨厚豪爽,吃饭喜欢漏米、喝酒总发爱酒疯的梁大哥就这么死了。

他不相信,也不愿意相信,然而颤抖着双手缓缓下望,梁大哥的尸身就在眼前,那一身熟悉的装扮,那面目全非的模样,不是他,又是谁?

“我……我杀了你!!!”

片刻的愕然转瞬即逝,继而转变为滔天的狂怒,城墙上濮州守军一方在陈遥的怒吼中回过神来,众人面上皆有惧色;

而下方叛军也几乎是在同一时间醒觉,不同于守军,这群乌合之众则是在第一时间爆发出震天的欢呼,少年方才一击刁钻凶狠,在他们眼里则是神威盖世。

他们喊声大振,金鼓齐鸣,旌旗闪闪,似晓雾漫空——少年这一合之威,将叛军的士气提到了巅峰。

如巨浪一般的山呼很快便将陈遥的怒吼掩盖,陈遥怒发冲冠,抓起身侧将领腰间唐刀便要冲下城头给梁大哥报仇。

他此时已然失了理智,全然没想起即便是自己都没能在梁大哥手下走几招,此番若是下去,结果定然是步梁大哥后尘。

到底不是一般人,陈遥的想法和行为并不高深莫测,他脚步方动,身形便被人拉住,怒目回视,却发现是李岚清,身后还站着双手合十的道衍。

见陈遥目中喷火,李岚清微微摇摇头方才松开了手,道衍也唱诵一遍佛号,梵音灌耳,这时陈遥心中那股狂怒竟是逐渐平息,他愣了好半晌,才咬牙切齿低沉表示自己不会再冲动。

少年一招见功,倒也不言语,陈遥见其一脚踢在棍底,将铁棍反转扛于肩头,尔后折返身形,朝着叛军大营走去。

此时王仙芝一脸得意,打马而出,与少年擦肩之时,他很满意地拍了拍少年的肩头,随后纵马上前,直指城头大声开始叫嚣,口中所言无非也就是那些替天行道的废话,而倒毙在他面前的梁大哥,似乎在他眼里全然不见。

陈遥又觉得浑身血液直往头顶急冲,他将银牙咬得咯吱作响,双手指节攥得几近发白,浑身战栗,任由下方王仙芝不断谩骂。

技不如人空遗怨,十年之期何所得?

好半晌,陈遥这才松开了紧握着的双拳,深深吐出一口浊气,尔后在众人愕然的注视下,缓缓朝城下走去,这一次李岚清没有阻止,道衍也闭上了双目。

主将未曾下令,城上兵卒也不敢过问阻拦,任由陈遥缓缓步出城外,而城外的叛军们以为唐军失了一城,当下又派人出来想扳回一局,纷纷举着各式各样的武器大声欢呼,为那持棍少年造势打气。

在他们看来,此番若再下一城,这濮州也不用再攻了,守城的唐军定然要被吓得肝胆欲裂,不出半日,便会乖乖自行打开城门,到时便是义军大胜,而且还是不费一兵一卒的大胜。

有人自城墙上方缓缓步行而至,孙破自是看在眼里,他此时也停下了继续往返的脚步。他本以为是那薛崇瑞亲自出马,没想定睛一看,来人却是个与自己年纪相仿的半大小子,竟也是个少年。

这少年步履平稳,面色阴沉,虽是手托长剑,但看模样打扮,似乎并非军中将士,反倒更像是个迎亲娶嫁的新郎官?

孙破有些疑惑,面前少年衣着极为古怪,怎么看……这一袭翠绿色的花钗大袖都应该是大婚之日所备的华美婚服。

唐朝时期的婚服特点不同于后世,最显著的莫过于这“红男绿女”一说。

由于生产力水平较高,社会安定,又经长久乱世干戈,盛世初唐之时,人们在审美一途便极好华丽,男女婚服分别选择深红、翠绿等鲜艳夺目的色彩。

红绿搭配虽然在现代看来极是有毒,但在唐朝确是不折不扣的华美婚服,而红男绿女一词,更是由此而来。

不过不同于明媒正娶,在唐后期,由于地位悬殊、等级森严等原因,正常嫁娶人们仍还遵从红男绿女这样的搭配,但若是入赘……

男女双方婚服的颜色便会调换过来,红女绿男,以示身份。

哦,对了,听军中诸位说起过,濮州城内刺史府今日嫁女,故而大摆宴席,正是因为如此,王将军才临时决定当即攻城……

若所料无错,面前这一身翠绿婚袍的少年,想来便是那鱼府上门入赘的女婿。

一念及此,孙破只觉心中一阵绞痛,若孙家村不遭劫难,若官府不为非作歹……

此时的自己,大概也能身着绛红礼服,将霞儿迎娶过门……

咬了咬银牙,孙破将手中铁棒往地面一杵,他不知这入赘之人此番提剑前来是要作何,但如同倒伏于地的那位唐军将领一般,在孙破的眼里,所有挡在自己面前的,都是敌人。

不同于孙破的不理解,陈遥拖剑而来,首当其冲的,便是坐于高头大马之上的王仙芝。

到底还是一军首领,濮州城内的情况多多少少王仙芝还是有些了解,他一见城墙上下来个身着翠绿婚服的少年郎,愣了愣,便想起来了。

“斗酒叠墙诗如洪、一夜题遍院中墙……这濮州百年一遇之大才,说的便是你小子吧?”

诗酒趁年华。终唐一朝,文人才子的名声总是传得要比任何事物都快,虽不知陈遥大名为何,但一夜题满院中墙一事,王仙芝早在滑州那会便已有耳闻,今日城中鱼府设宴,他也知道是鱼景尧那狗官将这濮州才子招为了上门女婿,现下这少年既然身穿翠绿婚袍,年岁又不至及冠,想来便是那濮州大才无疑。

王仙芝虽是一介布衣,终年靠拳脚功夫贩卖私盐而生,但别看他鲁莽,心底却对读书人极为敬重,若非如此,当初也不会听从封先生的意思,毅然决然地揭杆而起。

所以当下一认出眼前少年,王仙芝首先想到的,便是笼络。军中自然需要孙家兄弟那类身怀神通的悍勇之将,但王仙芝更明白,若想将造反事业发扬光大,最终取唐而代,那自己军中也绝对不能缺了封先生、以及面前这等“斗酒叠墙诗如洪、一夜题遍院中墙”的天才少年。

王仙芝高坐马背,出言询问却尽显柔和,他知这少年不仅才气冠顶,当下既敢独自仗剑下城,其胆识也绝不输自己军中任何一人。

王仙芝话说得温柔,但眼前少年却是面若寒霜,闻言他也不搭话,只是继续缓缓前行。

“……小子,本将军问你……”

“给我滚开。”

王仙芝一愣,这话若是当今天子站于身前冲自己说出,王仙芝觉得自己也能手起刀落,将天子斩于马下;

但不知为何,面前少年缓缓吐出这四个字之时,王仙芝却觉手脚冰凉,心头发颤,仿佛有千万座无形高山自少年身后倒悬而起,同时朝自己压来。

王仙芝遭陈遥气势所迫,一时竟不知该如何是好,而他胯下那匹枣红骏马更甚——在这畜生眼中,面前哪有什么绿服秀袍少年郎,活脱脱就是一座散发着滔天煞气的百丈阎王法身。

红枣骏马可不似王仙芝,它可不用在乎脸面,陈遥话音方落,这畜生当即引颈长啸,四蹄一蹬,竟是载着王仙芝直接调转,朝来时路狂奔而回。

胯下战马突然扯疯,这让王仙芝大为气恼,拉了几回缰绳尽皆无果,战马带着他经过孙破身旁之时,王仙芝终是恼羞成怒,冲孙破喊了句。

“杀!”

孙破闻言心头一凛,他右脚一蹬身侧铁棍末端,铁棍带起一溜泥尘,翻了个转儿,又稳稳落于他肩头,棍落马步一扎,这少年顷刻间便摆出了迎敌的阵势。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煞是飘逸灵动,然而陈遥连眼皮都没抬一下,他仍旧拖着唐刀缓缓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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