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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 ?不知神山?(1 / 2)

洪荒之大,不知有亿亿万里也。

云苏自从在路上捡了一只天仙境界的青牛后,日子便更加潇洒闲适了,骑牛过万山,时而用双脚,时而用牛蹄,逍遥自在地丈量着洪荒的广袤。

“地广人稀,日行千里难遇人家。天高物博,立锥之地尽是瑰宝。”

云苏插着腰肌,喟然长叹道。

离开五庄观,转眼已是五年过去了。

这些岁月,云苏一路东行,时走时停,一路所见所闻极为丰富。

这种无家一身轻,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洒脱,真真是从未体验过,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我是谁?不重要。

我要去哪里?随便何方。

我要做什么?无所谓啊。

云苏就是这么爽,这么潇洒,活生生把别人打死打活的残忍洪荒初年,活成了花儿一样。

五年时间,虽然是走走停停,但天仙青牛的脚力并不慢,但饶是如此,依然没有走出西牛贺洲的地界。

云苏拿出镇元子赠送的《洪荒万物志》一看,好家伙,这五年多的时间,自己的行进路线基本是直的,但却连西牛贺洲的百分之一都没走完。

洪荒的生灵并不少,除了那些得天独厚的上等种族外,普通生灵的数量也是相当惊人。

花草树木开了灵智的,比比皆是,有时候一座大山便形成了一个村子,里面全是各种灵类。如果路子野一点的,就开始学着妖族秘法,踏上修炼之路,成为了妖。

在这五年中,云苏遇到的灵类和妖类是最多的,说是亿亿万也不为过。

有时候,骑牛误入一片花丛,就入了花儿国。

有时候,骑牛淌过一处水潭,便进了水中国。

不过,这里的生灵战乱频繁,一个稍大的种族往往就统领着十万里,几十万里甚至更广的地域,境内的生灵只要不归顺的,不是被杀干净就是只能远走他乡避祸。

法律是什么?没有!

至于规矩呢?不懂!

什么样的人该死?随便!

为什么要打架斗殴?喜欢!

在云苏眼里完全是无法无天的洪荒大地,却被这些洪荒早年的生灵们弄成了一方无拘无束的乐土。

说到天材地宝,就更加惊人了。

云苏曾经见过几座万里大山,全是灵石矿,这要是带出去了,打造几千几万个诛仙舰队都够用了,可惜啊。

虽然带不出去,但云苏本着见到了不拿就是犯罪的精神,都施法收入了小世界,早晚还是用的上的。

在万寿山待了那么些年,镇元子的袖里乾坤,云苏也是学到手了的。

他将袖里乾坤的一些玄妙和掌中神国的一些妙法相结合,又创出了一门掌中世界的神通,效果远超之前。

这个立足于混沌神体这具躯体的掌中世界,到底能装多少东西,云苏自己也不清楚,反正把那几座极品灵石矿山装进去以后,见到的天材地宝,只要是无主之物,不伤及其他生灵的原本利益,也全都收了进去。

呵呵,也就是多了几条山脉,无数天材地宝散入其中,连个浪花都没惊起,各种灵草灵药灵果,最终也只是点缀了下那些山脉罢了。

由此可见,那掌中世界到底有多大,连云苏都弄不清楚,毕竟,这其中融合了混沌心得,开天辟地的感悟,掌中神国的构想,袖里乾坤的秘法,芥子纳须弥的理论,全凑一起,最后云苏自己都快不认识这门神通了。

这一下,一路走来,云苏可是捡东西捡到手发软。

各类法宝,先天灵宝以下,各类天生的,地生的,别人遗落的,从那些杀人越货者手中截胡的,总计也有十万余件了。

比较遗憾的是,先天灵宝确实没有捡到,倒是遇到过两次,结果那场面,太乙金仙都来了一百多位,最后还是被一个血色身影的老头子抢走了。

那人虽然隐藏在血云之中,但却偏偏没逃过云苏的感知,紫霄宫前听道时,这冥河老祖就是他重点观察对象之一,没想到第二次见面,却是在一场万人夺宝活动中。

另外一次,那件宝贝乃是一个玉瓶,云苏真是看得眼热,原本想着不惜代价拿了,结果倒好,临到了宝物出土的时机,天上落下足足九件先天灵宝,甚至还有更强的宝物一闪流光而过,这还抢什么,抢死吗!

通过这两次经历,云苏也意识到了一个道理。

洪荒的先天灵宝并不少,但不是在分宝岩上,就是被许多大佬提前在混沌中,或者开天辟地时就收走了,除此之外,散入洪荒各地的那些先天宝物,早就被一群狗鼻子大能抢走了。

还有许多,估计也没到出世的时候,洪荒这地方天机森严,别说现在没人成圣,成了圣估计也不可能尽算天机,这也就使得所有的生灵都还是有些机会的。

只是云苏运气稍微差了一些,遇到了两次,都是那种昭然若揭,很难偷偷下手的明宝,万人哄抢,不是冥河到场,就是七八个大能一起出手。

这可不是紫霄宫前,大家都有所顾忌,要遵守一些规矩,而是一言不合就杀人的。

云苏冒了那次大险,从元始上人手中几乎是不要脸皮地硬抢了盘古幡,这件事情,只要那三位上人不大嘴巴到处去说,也就云苏和鸿钧道祖知道其中秘辛。

日后肯定是因果无穷,但云苏好歹也不后悔。

盘古幡有多强,实在是不需要更多的文字去形容它。

当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惹来那位估计到现在为止心中都尚且意难平的元始上人,云苏离开五庄观后,便金蝉脱壳,坐化而逃,仗着混沌神体,化血神通这些压箱底的本事,还有镇元子的地膜灵光送了一程,这五年来倒是没有遇到什么特意找上门来的麻烦。

“按照镇元子的说法,现在大家都在争夺洪荒气运,暗中扶持各族厮杀,一边修炼,想要冲刺那更强的疑似圣人之境界,一边搜寻各类天材地宝,寻觅良徒……”

和他们相比,云苏倒是没有那么多想法,反正你们都特么提前抢跑了这么多元会了,贫道又一不小心逃了十来万节课,虽然说不是破罐子破摔,但好坏也等最后一节课上了再看看情况。

从最玄妙的宇宙时空理论来说,看洪荒大地现在乱七八糟的模样,一些注定要发生的大事,肯定跑不掉,自己的切入机会还多得很。

目前最关键的,还是把自己的修为和境界提升起来。

虽然,如果没有长生仙令的大机缘正好对应到境界上,在洪荒的修为和境界就带不出去,但对大道的领悟却是丝毫不影响带走。

不过,现在太乙仙人的境界,却是可以带出去的。

原本他在乾元世界就已经达到了巅峰大圆满,只缺那一点契机,结果人参果和镇元子口述的大道最终补全了这点契机,所以,云苏已经觉得赚了。

而且,这次突破,寻到了契机,也没有消耗长生仙令对应的机缘。

这一次,两枚长生仙令对应的机缘不是别的,就是现在身上的五颗人参果。

云苏在万寿山见到它们时,心中便有了感悟,只要心念一动,想要将它们带出去,两枚长生仙令立刻就会消耗殆尽,然后离开洪荒大地。

如果不急着带走人参果,倒是还能多待一些时日,算是蹭点时长了。

正好云苏也没有多余的事情,在乾元大世界修炼太慢了,就算有嫁仙神功组织起五千万鬼修练神功,估计再花四百万年寿元,也拉不满太乙真仙的境界。

既然如此,不如在洪荒好好混一混,把实力提上去,多弄点宝贝,找个立足点,顺便去补补课。

一旦在这里将大道感悟,后面的境界感悟一口气拉满,日后出去了,什么都不用干,就专心组织人马,大练功。

短时间来看,这个超级洪荒世界是机缘之地,但在云苏心中,长远来看未必不是自己的狡兔之窟。

乾元大世界那些家伙,厚颜无耻,提前抢跑了几千万年也不知道,自己来得晚也不怪他们了,但苍天在上,你也得允许贫道搞点小动作,不然,哪里去找补那失去的千万年甚至更久远的岁月。

这一日,云苏骑着青牛,来到了一处山清水秀之地。

这里灵气极为充沛,简直到了滴水成雨的地步,而且,相比起其他地方,各种生灵乱七八糟的,这里的生灵大多灵智早开,而且相处较为和平,仿佛有一种冥冥的规则在影响着这里。

一些西牛贺洲恶名昭彰的种族,尤其是那巫妖魔,神圣,龙族这些实力强大,一言不合就开架的上等仙神种族们,更是难觅踪迹。

这里,虽然没有什么惊天宝物,也没有什么绝世奇珍,但却透着一股无上道意。

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也是云苏最喜欢的,还是这里有一座神山,那山有多高,凭借肉眼是看不到顶的。

这座绝世神山,极其恢弘伟岸,就像清风道场中那一座虚无神山一样,耸入云霄,高不可攀。

“咦!”

云苏忽然心头有些意动,下了青牛,正要好好研究下眼前的这座绝世神山,结果,就出了意外。

“唉哟~大臭脚,大臭脚,快抬一抬,压死我了,臭死小仙女儿了……”

“……”

云苏一阵无语,慢慢抬起了右脚,发现脚下有一块五彩璞玉,因为一脚踩掉了上面的一层泥土,才露出了它。

见它口吐人言,便知此物已经通灵了,而且,还是一个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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