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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梭梭酒(1 / 2)

这么一想的话,这结局似乎也是可以接受,杀敌一千,自损三百的事情林封谨是不会做的。

仿佛看出来了林封谨心中的一些隐忧,野猪将手一张,直飞出二三十丈远的开天斧就迅速的飞旋着回到了他的手中,然后对林封谨道:

“主人也不必担心太多了,血魔铠甲已经被破,从此大概也只能发挥出本体一半的威力,而血将军先吃了我一斧,背后的铠甲破洞能能放个拳头进去,他又在这里惨遭断腿重创,连血魔铠甲的腿甲也是失落了,还能掀起来什么风浪?”

天狼前去将自己射穿的那片腿甲从书上拔了下来,然后道:

“主人,确实是这样,这血将军之所以能逃走,却是因为在燃烧自己的鲜血的缘故,我虽然不知道他的秘术具体有多神奇,却是知道一个人的鲜血却也不可能这样的浪费,他逃得越是快速,那么死得就越快!”

林封谨微微点头,却是接过了那一片血腥铠甲的护腿,仔细的端详着,发觉血腥铠甲的表面虽然看起来光华璀璨,血色宛然,但实际上一到手中,便有一种蛋壳也似的纤薄,仿佛是样子货一样。

翻转过来一看,这时光果然是在这件凶焰滔天的的铠甲上留下来了清晰的痕迹,仔细看去,在血腥铠甲的背面,竟然有好几处清晰的被修复过的痕迹,除此之外,在背面还有纵横交错,密密麻麻的纤细血色线条,仿佛是集成电路板的电路图,不消说,这血腥铠甲如此神妙,其根源多半是来自于此了。

令人啧啧称奇的是,这片腿甲乃是被天狼的链子枪给射穿的。上面自然是要留下一个孔洞下来,结果这腿甲上的孔洞居然会自动发出“吱吱”的声音,似乎当中还有微细的电流闪耀似的。

天狼看了看,说是这腿甲居然是在试图自行修复,只要将其浸泡在了鲜血里面的话,那么应该就可以复原如初,只不过,这种修复会耗费它本身的一种很特殊的金属材质,这种金属叫做“真钢”,乃是从天上坠落当中的陨石里面提炼出来的。十分罕见。

像是这血腥铠甲为什么薄得和蛋壳也似的,便是因为自我修复太多的次数太多,真钢耗费太大造成的,因此防御力变得十分低下,不过只要能寻找到足够的真钢,那么甚至都可以令这血腥铠甲恢fù全盛时期八九成的实力。

此时再看那玉简的时候,血将军在上面留下来的精血印记已经是荡然无存,此时他都已经是自身难保,自然是没有办法再维系上面的精神联系了。

林封谨此时却是想了想。皱眉道:

“事不宜迟,我们还是快些离开,这血将军处处都被我们克制,但是。最后这一战打下来,我们实际上是四人联手,水娥的元气几乎都耗得七七八八,我甚至动用了心神儡之后。这才重创了血将军,在这种全面占据上风的情况下甚至都没能将他给留下来!”

“由此可见,倘若那个正主现身的话。我们的胜算也绝对不会太高,而这还只是建立在对方只有两个人的基础上!但事实上我觉得不大可能。“

野猪听了林封谨的话以后忽然看了林封谨一眼道:

“主人,似乎你好像对那幕后的正主的身份已经有了些推测呢?”

林封谨沉吟道:

“根据一路上得来的线索看,那个人确实是有很小的可能是大卫的末代帝王卫烈帝,但是,我觉得还有一个很大的可能,假如这个推断成立的话,他身边类似于血将军这样的强劲高手绝对不止一人,而应该至少都是四人!这个人的实力,更是携带着疯狂的怨气降临,深不可测啊!所以我们还是先撤为好。要战的话,也不是现在,必须要以最佳的状态来面对这帮人!”

天明时分,林封谨等人一行已经急行出了三百里外,在这莽莽苍苍的密林当中,这几乎已经是个极限距离了。林封谨自身就是个追踪高手,自然对反追踪的那一套娴熟至极,加上还有野猪这个地头蛇领路,此时他们所处的位置,已经是深入到了西戎的西部的蛮荒大山了,这里通常都是生人勿进,十分凶险。

至于对面的那群人会不会撇开自己一行,直接去取玉玺,还有青梅嗅,林封谨则是半点儿都不用担心的,万和林派来的这些人办事效率也是相当的高,龚七他们虽然是死伤惨重无比,可是依然将最关键的两件东西:盛放玉玺的盒子“归真匣”,还有玉简重宝之匙都抓在了手中。

藏匿传国玺的地方机关重重,乃是一处庞大无比的迷宫,里面放置了十来只假的玉玺,真的玉玺也就混迹其中,没有“归真匣”的感应,想要从十来只假的藏玺室内用撞大运的方法将真的找出来,那是得拿人命去填机关的!

至于另外一处据说是藏匿“青梅嗅”的地方,没有林封谨手上玉简“重宝之匙”的话,更是不得其门而入,所以,林封谨一行很放心大胆的迅速离开,对方想来也是不笨,当然知道最好的办法也不是来追杀自己这帮人,而是直接在藏匿传国玺的地方埋伏起来,守株待兔。相反,若是全力出来追捕自己的话,一旦中了调虎离山之计,那才是欲哭无泪呢。

太阳很快的升了起来,在野猪的带领下,他们在一处湍急的溪流旁边逆流而上,找到了一处隐藏在密林里面的寨子,这寨子里面居住的乃是“熟蛮”,便是愿意与外界交流,待人接物相对和善的硐人。

当然,有“熟蛮”就有“生蛮”了,也不是说生蛮就没有办法与之打交道,而是要获得他们的信任很难,往往都是不懂交易,以抢劫为主,除此之外,生蛮里面据说有食人族的存zài。这就是外面的人谈起生蛮色变的原因。

野猪显然是之前就来过这个寨子,进入了这里以后显得熟门熟路的,小孩子见到了野猪都是藏到了门后面,惊奇的打量着,那些豢养的獒犬见到了野猪,也是都远远的避开,夹着尾巴呜咽着。最后他在一处最高的竹楼前面停留了下来,林封谨也是留意到,这竹楼前方乃是树着一根木杆,上面挑着好几个白森森的野兽头骨。

这时候。竹楼前面已经有一名跛着脚的中年汉子站在那里迎接了,这中年汉子打扮也是寻常,黑黄色的包头布,裤管和袖口都扎了起来,显得十分干练,而他的脸容上面有一道十分可怕的伤疤,这伤疤从右边额头起,一直斜划到了左边的嘴角,不消说。右眼是直接爆掉了的,从那巨大的疤痕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中年汉子当时的局面是多麽的危急。

野猪和这汉子拥抱了一下,拍打着呵呵大笑,然后野猪便给林封谨介绍道:

“这是我的好兄弟古山。他有一门祖传的手艺,便是配置一种叫做梭梭酒的药酒,这药酒并不是给人喝的,却是对那些成精的虫豸。妖怪有着强大的诱惑,喝上一口的话,会整整醉三天。却是对身体没有半点坏处,我们要去的地方,可以说都是在这大山深处,倘若里面没有精怪之类的是不可能的,有了他配置的梭梭酒,可以节省很大的功夫。”

林封谨点点头,然后就从背后拿出礼物来,礼多人不怪嘛,这寨子里面的人都是讲究实惠的,一大袋子雪白的精盐就令得古山的老婆笑得合不上嘴巴了,直接叫上左邻右舍一人抓一把走,顺便还能享受一下邻居家艳羡的目光。

除此之外,古山最中意的就是野猪带来精铁箭头,足足三大把,这些箭头寒光闪闪,用来打猎的话,可以说是事半功倍,就连古山的娃子也是拿到了两大包糖果点心,这玩意儿可是在方圆数百里内都很难找得到的,山里的娃子性子野得很,本来还有些岔生的,没多久就嚼着江米条笑嘻嘻的到处乱串了。

林封谨他们跋涉了一晚上,便在古山家里面倒头就睡了,没过多久就鼾声如雷,为了避免蚊虫什么的来袭扰,古山还特地的将自己的家蛇逮了过来陪着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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