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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最是致命(1 / 2)

然而他越安慰,肉仙子越是生气,嘟着嘴说“我就那么不受待见,连条鱼都瞧不起?”

“好啦好啦,别不开心了,晚上我们一起去捉螃蟹,怎么样。河蟹哦。”

“真的是河蟹大神吗?”

“是河蟹不是河蟹。虽然说的都是一个,但我们捉的河蟹可是能吃的。”

“真是太好了,阳澄湖大闸蟹可是我的最爱。”

“嗯,那个,这是普通的河蟹,不是那些大闸蟹。”

但众人依旧兴致勃勃,他们在城里,哪里有地方去捉河蟹。

今晚就要看看,这大名鼎鼎的河蟹大神,抓两只尝尝鲜。

“捉螃蟹倒是不错,不过我们今晚吃什么?你可是东道主,总不会让我吃咸菜喝稀粥吧?”

“你还别说,我真有这个打算,不过想想还有顾客,算了,你们沾他的光,咱们今晚吃大餐。”

“吃什么?”

一听大餐,几人来了兴趣。

张勤但笑不语,从车斗中提下两塑料袋猪肉,其中一袋是排骨,另一袋则是猪大骨。

锅内倒入清水,排骨冷水下锅,大火烧开后,捋去血水泡沫,然后加满水,大火炖煮。

等差不多了,在加入适量的盐调一下味,继续小火炖煮20分钟左右,当汤锅中的汤汁呈白色,并且排骨肉软烂时,这清汤排骨就做好了。

喝着啤酒,吃着排骨,那滋味不要太爽。

一同下锅的还有猪大骨。

这上面肉不是太多,但也够啃的。

而且啃完之后还有骨髓,现在不都是流行什么牛骨髓?

他虽然没有牛大骨,但猪大骨同样也有骨髓,同样很好吃。

啃完猪大骨上面的肉,将两头敲开,白白嫩嫩的骨髓就露出来了。

轻轻一吸,当即就是一种入口即化,肥而不腻的味觉享受。

若是嫌太腻,还可以吸之前蘸点调料,味道同样很好。

“这就是你说的大餐?”

“排骨难道不能算大餐?”

几人同时撇嘴,虽然排骨的确不错,可是,怎么也不可能跟大餐联系到一起吧。

既然要摸螃蟹,张勤又去买了几个头灯,荒郊野外没有灯怎么捉河蟹。

看到他在这边,大龙小龙汪汪汪的跑了过来,亲昵的摇着尾巴,找他玩耍。

李维说道“你这几条犬不错,能不能卖我条,带回去看家护院。”

张勤还不知该如何回答,方晴已经笑道“无形装逼,最为致命,所以你还是别买他东西了。”

“这黑背还有什么讲究?”

李维奇怪了,不过是几条黑背,他难道还买不起,用得着这样说吗?

“多肉阁论坛有人出到五万,他都没卖。”

呃,真是无形装逼最为致命。随便一条黑背都要五万,还是非卖品。

他现在很想知道,到底谁是土豪,一条狗都能值这么多钱,他怎么就没养过这样好的。

晚上,吃过饭,一行七人带着头灯,提着小桶,就出发了。

地点是池塘下游的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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