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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不肖子...(1 / 2)



大隋国地域辽阔,面积三百万余里,分三十六州。每个州下,又有五郡。合计下来,共有一百八十郡。

便是在整个大陆上,也足以跻身大国。

这三十六州,因地形不尽相同,故此面积也是各异。三十六州,大小不一,最大的,当推平州。

平州,出于平原之上,其虽是处于平原,然而周围地势却是颇为奇特。其西,乃是广阔的平原,其东则是低矮的山丘。而其北一千里处,乃是一处山脉,群山环绕。至于其南么,则是大隋国一切的枢纽--国都阳城。

天子脚下无重赋。

这平州,没有苛捐杂税。百姓安居乐业,商业繁荣,五郡之地,皆是一片祥和景象。

因为这平州临近天子脚下,所以着实沾了国都几分光,南来北往的生意人,皆会在这平州停留。连带着平州的经济欣欣向荣,竟然不下于阳城的样子。

素日,这平州享有“第二帝都”美誉。而颇为荒诞的是,正因这第二帝都的称号,使得这平州并没有最高行政长官,而是由当朝三大世家--杨家,周家,李家共同执掌。

三家分权而立,杨家执掌政治权。而周家则是执掌探查监督权,至于李家,反而最为势大,管辖平州五郡兵马,可谓是拥兵自重。

不过,这三家与大隋杨氏皇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故此,倒也算是忠心耿耿。平州,祥和无忧。

平州临近大隋,又是大隋国第二大的商业都市,可谓是富的流油。市井之中,向来有“平州富甲半天下,民氓不知愁滋味”的谚语。这话流传甚广,便是三岁小儿也会吟唱。

“富甲半天下”,这话虽然有些夸张,但是,大致而言,还算是符实。

当朝有一位大诗人曾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便是说的这平州了。

因这话在一定程度上,给大隋国等级地位最低的商人平反。故此,在商人中流传最广。

百姓安居乐业,手头颇有几个闲钱,自然也就会吃吃喝喝了。

此时,平州最大的酒楼天下酒楼中,客几近于满。

这天下酒楼,分三层。在底楼喝酒的多是市井之民,而在二楼喝酒的,多是些文人雅士。

至于顶楼,则是雅间。能在这天下酒楼定下雅间的,非富即贵。

店小二端着一托盘的吃食,一脸恭敬的进了三楼一个雅间。

“客官,这是您要的海参烩猪筋、蘑菇煨鸡、鱼肚煨火腿、鲨鱼皮鸡汁羹、血粉汤、蒸驼峰、野鸡片汤、蒸鹿尾、西施乳,另外还有三碟鲜果、五碟干果,外加一壶上好的千年酿。请慢用。”小二卖力的把这人点的酒菜过了一遍,颇有讨好的意味。

“嗯。”那青衣人点了点头,随手一掷,托盘中光铛一声响,已然是多了一锭五六两重的银子。

小二得赏,大喜,赶忙道:“多谢客官,您慢用。小的随时在外面候着。”

“嗯。”青衣人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不再说话,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斟了起来。

小二见状,赶忙识趣的退了出去。

喝了几杯酒,青衣人眉头微皱。

这是一个二十岁上下的青年,剑眉星目,面色略显白皙。此子正是沈枫了,在其一侧,猴子阿黄正在毫无吃相可言的大吃大喝。

对阿黄吃相早已知之甚详的沈枫,对此直接无视,眉头微微凝起,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他自离开蜀地,便回了山村。见了陈氏夫妇也不多说什么,只一句“小莲妹妹得了机缘,正跟随高手修行,三年后便可见面”便即安抚了二人。再之后,其又在沈家呆了月余,便即再度启程。

目的地,正是这平州了。

来平州,可以说是有数个目的。但总结来说,无非是认祖归宗和赴约了。

说到这认祖归宗,居然颇为简单。简单的出乎他的意料,打听到沈家位置,将那代表着身份的令牌交上,一切也就搞定。核实了他身份之后,沈家家主便给他分配了一间房屋,几身衣服。

一切,仅此而已。

他就此在沈家居住下来,一切未变。如果说改变的话,也就是他身上多了一块沈家族人象征的令牌。

以前,沈枫对于平州不如何了解。一切的了解,只是道听途说。他只知这平州曾有仙人出没,甚至,现在还有遗仙。

然而,几个月住下来,沈枫却是知道了许多东西。

这平州武风盛行,甚至于便是街边小贩、酒楼小二都是有几分功夫,只是不甚高明便是了。

沈家,在这平州的势力,很是庞大,潜在势力更是庞大。平州明面上以杨、李、周三家为主,而背地里,沈家的势力不在这三大家族之下,甚至,某些方面还要胜之。譬如,沈家的武力,便不是三大家族可以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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