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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五章 不是爱情,是童话(2 / 2)

“不觉得很亏吗?这么重要的东西,就这么随便地给了别人。”她眼神有些落寞,但语气却是不咸不淡,仿佛已经阅尽了人生百态。

“无所谓了,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呢?”孟笛看着天花板喃喃自语。

“以后别这样了,人啊,还是干净点好。别像我,一条路走到黑。”她又默默吸了两口眼,缭绕的烟雾在昏暗的房子里依稀可见。

孟笛突然觉得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悲凉,她哭了吗?明明没有眼泪,却能听到她的灵魂正在悲呦。

“今晚我们说过的话,比初中三年加起来都要多。”孟笛眼眸有些黯然。

“谈谈以后吧,人只有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才会总是想到以前。”燕柠终止了这个话题。

“我……我有自己的职业,也很喜欢这份工作。”孟笛叹了叹气,颇有些感慨。

“是吗?我也很喜欢自己的工作。”燕柠笑了笑,孟笛沉默了,两人久久无言。

似乎是为了缓和气氛,孟笛打开了电视,选了一部很老的片子,叫做《江湖》。

燕柠显得有些兴致缺缺,直到那一句“从今以后,除了我,谁也不许给这个女人点烟。”响起,她才饶有兴致地抬起头。

余文乐扮演的小混混和一个叫做“苹果妹”的小姐相爱了。苹果妹为了帮朋友还债,选择了小姐这一行,而余文乐为了赎回她去抢了超市。

一个是不知道有没有明天的小混混,一个是在夜场沉浮的妓女,他们是其他人眼中的两个烂仔,对吧?可是感情是不分高低贵贱的。

余文乐扮演的混混带着苹果妹在大街上奔跑着,轻柔婉转的细腻嗓音响起,那是林苑唱的《把悲伤留给自己》,声音很有辨识度,很有特点,孟笛一下子就被迷住了。

“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既然你说留不住你。”

“回去的路有些黑暗,担心让你一个人走。”

“我想是因为,我不够温柔,不能分担你的忧愁。”

“怕你难过,说不出口,就把遗憾放在心中。”

“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你的美丽让你带走。”

“从此以后,我再没有,快乐起来的理由~我想我可以忍住悲伤,假装生命中没有你……”

燕柠似乎是失去了兴致,起身就走到了阳台上,寂寞地点了根烟。

孟笛自顾自地看着,影片中的两人来到了一个十字路口,苹果妹把自己的联系方式写在了他的脖子上,并嘱托他一定要活下来。

为什么要写在脖子上,也许是因为那是人身上永远也看不到的地方吧。

电影看完了,孟笛蓦然问道:“能说说你为什么喜欢这份工作吗?”

“在没有做这个工作之前,我只见过田园犬,但是现在,我知道了金毛、泰迪、萨摩耶、阿拉斯加……”

“贵族狗比土狗看起来优雅体面一些。它们标致极了,拟人一点就是“文质彬彬”,“英俊潇洒”或者再有范一点的词儿。只是它们为了得到肉骨头而趴在我身上乞食的样子都一样的卑贱,眼里蓬勃的欲望让人觉得可怜。”

“不过,服务业总是需要高素质人才。”她嘿嘿一笑,孟笛总觉得她的笑声有些凄惨。

“看到那些正人君子卸下伪装的模样倒也挺有趣。我见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有事业有成的老板,有家道中落的富二代,有普普通通的上班族,也有自诩为上流人的精英白领,甚至还有某些官场上的达官贵人……”

“呐~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苟且活着的人都有这么多。苟且是一种生活态度,是种在灵魂里的,它与生活方式无关。”

“苟且是一个强大的奴隶主,人在它面前会不由自主地表现出屈服的奴性。”

“小姐也会有这么多哲学可以讲嘛?”孟笛也笑着点了根烟。

燕柠白了他一眼,然后说:“我是很有原则的,我和其他同行的姐妹不一样,嗯……姑且叫做姐妹吧。我不做学生的生意。”

“因为他们还比较干净。”她顿了顿,又继续说:“就和那时候的我一样,我也干净过。”

她穿好了衣服,孟笛在旁边默默看着她,看和她把那曼妙的身姿遮盖上。他始终觉得,那娇柔的身子已经伤痕累累了。

“怎么?好看吗?”燕柠撩了撩耳边的长发,媚眼如丝。

“好看。”孟笛点了点头,盯着她脚踝上的一根红绳,眼角有些滚烫。

似乎是注意到了他的目光,燕柠笑着说道:“下海系红绳,从良断青丝。”然后她理了理那乌黑柔顺的头发。

古时候的女子因为生活所迫,就不得已到青楼谋生,红绳系足是代表她们身上的最后一件衣服,代表着她们没有舍弃尊严,依然坚守着自己的底线。

等到她们从良之时,便会剪短蓄好的长发,洗心革面从新来过,这样过往的熟人见到了她,就不会提到过去。这就是“下海系红绳,从良断青丝”的来历。

当然也有一说是月老牵下的红线,若是男子为她心爱的女孩儿在脚踝上系上了红绳,便代表着一生不离不弃。

至于现在么,大概女孩子们在脚上系红绳只是单纯地觉得好看吧。

“那,可以解开这个红绳吗?”孟笛很认真地看着她。

“职业是不分高低贵贱的,社会需要我们这样的人。”燕柠笑着摇了摇头。然后她穿好了衣服,站起身对他说:“记得还钱我,你在酒吧里打坏的那些东西都是我给你赔的,因为你,我取消了今天的预约,少接了几单生意。还有,住在我的房间也要交房租。”

“欢迎你下次继续光顾我的生意,我给你打八折。”她笑吟吟地说着,然后离开了房间。

在走到房间门口的时候她又停下来,看着他说:“对了,醒酒汤喝了吧,虽然已经不需要了,但我做这个东西花了不少时间。”

然后她就穿着婊子特有的露背装,踩着高跟鞋出了门。只留给孟笛一个窈窕的背影,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她下一秒钟就会摔倒在地上。

孟笛倒在了床上,她脚上的那一根红绳刺痛着他的神经。

从前的日子,总是过得很慢,随便伸手一抓就能握住,摊开掌心就是一片落英缤纷。而长大后,时间似乎也加速了一般,怎么也追不上。

初一的时候,大概也就是女孩情窦初开的年纪,男孩子也会有暗恋着的女孩。

也许会有小孩子们不屑地发出嘘声。毕竟笛安的《告别天堂》里也这么说了:“现在的孩子恋爱从小学开始,大一点的孩子可能会讨论杰士邦和杜蕾斯哪种质量会更好。这说明时代在进步,是好事。”

但对孟笛和燕柠来说,他们的青春还停留在牵一牵手就会脸红的阶段,从前的日子过得是很慢的。

我们的父辈,他们的日子过得更加慢,就像木心老先生写的《从前慢》一样。“从前的日子过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现在的燕柠让孟笛想到了他在高中时期很喜欢的那本《告别天堂》,他不自觉地把燕柠和书里那个叫做方可寒的女孩子联系到了一起。

小姐又怎么样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活法。这个职业存在了上千年,就说明有它存在的道理。说得经济学一点,就是需求决定了供给。这是市场的要求,不是吗?说得哲学一点,就是“存在即是合理。”

人的欲望是无法消除的,这是本性。或者说这是人体的基本职能,就像货币的基本职能是流通手段和价值尺度一样。

而且道德本身其实也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会随着时代而改变。比如现在,相信大多数人对这些灰色产业都是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

但孟笛始终觉得,人要是被这种本能支配了,那和只会繁衍的牲畜也就没有多大区别。

孟笛迷惘了,他唾弃自己的行为。他知道他和燕柠都违背了道德的约束,所以他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怎样面对自己肩负的荣誉和心中坚守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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