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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都会好的(1 / 2)

钱德旭,贝京市作协副主席,人民日报主编。

从上次和几个老伙计联名为一个叫做余白的小伙子发声后,钱德旭的这段日子过的还算舒心,因为他觉得华夏文坛还是有未来可言的。因为他早就厌烦了,无休无止的开会,并且商讨那些被时代所抛弃的文学事宜。

但他身在要职,却又无法回避。

两者交叉,恐怕只有余白这种充满斗志和激情的新晋作者才会让他感到一丝欣慰。

报社的生活日复一日,钱德旭很满意现在的工作,并且也在竭力的做好这份工作。

将一天的事情处理完,他很想快点回家,因为今天约了几个老友一起喝茶下棋。

只是刚把东西收拾好,办公间的门就被敲响了。

这个时间,按道理来说是报社最忙的,因为要归纳总结一天的工作,而且还要将第二天需要做的事情进行一个准备,更甚至有的人还要将第二天需要做的稿件进行审核,所以他很纳闷是谁在这个时候来敲门。

“进来。”说完,钱德旭就坐回了位子上。

打开门,他竟然看到了收发室的葛大爷,这让钱德旭大感意外的同时也很是疑惑。

“老哥您这是……”

葛大爷比钱德旭还要长一辈,他原先在报社就是骨干,后来退休之后不想在家赋闲,就在报社某了个收发室的工作。

“钱主编,我也没什么事儿,就是想过来跟你唠两句。”

“这……”

一时间,钱德旭更加迷惑了,葛大爷虽然为人随和,人缘好,可他向来都是独来独往,更没有说特意交好谁,他做这份工作完全是处于对报社的喜爱。

尽管钱德旭很不理解,可葛大爷还是坐到了他的对面。

“老钱最近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儿?”

“大事儿?”

钱德旭想了一会儿,随即摇摇头,“没什么大事,民众安康,国家兴盛,老哥您这到底是怎么了?要有事儿您就直说,您可是咱们报社的老功臣了。”

这番话说的不无道理,因为在钱德旭看来,葛大爷一定是有难言之隐,要不然他也不会跑到这来。

所以就出言点破,说实话,像葛大爷这种,如果不是什么出格的事情,他还真就帮着办了,谁没一两件求人的事情。

可葛大爷仍旧不慌不忙,一边叹气一边从上衣胸前的兜里掏出来一封被他折叠的工工整整的稿子。

然后又小心翼翼的打开,放到了钱德旭的面前。

“虽然我年纪大了,二十多年没出过贝京城,可这世道我清楚一直都在变,就现在那些高楼大厦,我看着都担心,要是哪天塌了,出了事儿,得多少人受罪。”葛大爷词不达意的说完,又扬了扬头看向那稿子,“这稿子也不知道是谁拿来的,就丢在报社门口的桌上,不过还好被我发现,里面写的东西,我觉得对你应该有用,你也看看,操操心,能帮的就帮下。”

当他看到钱德旭点头把稿子打开,开始看之后,这才起身背着手晃晃悠悠的离开。

“人老了就是这样,见不得别人受罪,听不得别人诉苦,余白这孩子……挺好的。”

尽管钱德旭把稿子拿在手里,可说实话他却还没有看一个字,只不过当葛大爷临走前提到余白的时候,他突然心里咯噔一下。

余白?余白怎么了!

随即也不管其他,快速的翻开稿子,看了起来。

“文学已死,有事烧纸!作者,余白。”

本来准备拿水杯喝水的钱德旭,突然间因为这四个字愣在了那,接着拿水杯的那只手抽回,就这样两只手拿着稿子异常专注的看了起来。

整个过程,持续的时间并不久,但看完之后,他却眉头紧皱。

过了好大会让,就这样注视着手中的稿子,也不知是叹气,还是激动总之说了这么一句话。

“余白……你这可真是给我出了个难题啊!”

……

先且不论钱德旭的抽搐和惆怅,因为近段时间生活过的相当舒适的还有一位,那就是曹前尘。

自从归来长衫市,即便是他大刀阔斧的整顿合并,可是他始终心里都有个疙瘩,这个疙瘩就是汪潭生。

因为当年就是这个人,让他一无所有,让他背井离乡。

所以无论如何,都要把这个人拉下马。

结果呢?

结果是他做到了,不仅做到了,而且做的相当漂亮,滴水不漏,更可以说没有任何人会怀疑到他的头上。

可有句话说的好,斩草须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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