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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话 重新初醒,却需忘仇少忧(1 / 2)

在还没被那群人拿毒箭射下悬崖之前,我一直觉得活着是多么好的事,我之前在青山村里的瘟疫里死过一次,对死,甚是珍惜。但是直到来到越阳山谷底这里,才会觉得死,对我来说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因为这世上所有你挂念的事情都已成了回忆,所有你放在心上的人都灰飞烟灭了。

但是这清姨却是颠覆我认知的存在,因为让我发现这世上还有向老天爷求死的人啊……

清姨身为药王谷的女儿,百毒不侵,可自由进出这毒障山谷,但是自她二十年华便待在了这里,从前一心求死,现在却为了回忆一个人而好好的活下去,靠着回忆而活,等到那一天回忆没了,心死了,便也该去那地府黄泉了。

我看那清姨在一旁优哉游哉地捣着药,而那从迷蒙而来的妇人,一边念叨着“小家伙儿,端口水来。”一边以一个疏懒的姿势躺在青竹小榻上,饶有兴趣的看着我。

“楚歌小姑娘呀~好好在那里摘菜~”

尽管我纠正了好多遍,这老妇人都从未正确的念过我的名字一次,到最后也是真的放弃了。

尊敬长辈吧……

不是没想过离开这里,但是就算离开了这里,我还能去哪里呢?留下来,至少,保住了条命……也许是庆幸的吧,我想。

一觉醒来,被鸟叫声吵醒。

不是个好梦,蔓延的鲜红和血腥。

五六只乌鸦落在窗台呱呱的叫,清姨正在喂食它们树木新生的幼叶。

我侧起身,手重重地抚了抚额,一身冷汗。依稀记得梦里我身处及腰深的水中,水边尽是红的血水,另一边岸上的那脸上带疤痕的恶目军士提着大刀站在我对面,总是对着水里的我重复的说着同一句话。

——丫头,这月初三可是个好日子,你若是要死,不如就选这一天吧。

这就是我活在四清山的那最后一天,那凶狠的士兵长对我说的最后一句,风烈烈,火光冲天,烟雾弥漫,看不到最后青岚冲过来的脸色和模样。

果然,早起见乌鸦,我还真是个倒霉孩子。

最近我一直都在后悔,要是知道从悬崖上跳下来,还能有命来到这个地方,当初我就应该再跳得大气凛然一点,再怎么也至少说句慷慨激扬的话也好后世留名,纪念我这个英勇跳崖的四清后人,咳咳,虽然是个不学无术只吃厨房的女子。

可惜,当时只有满眼的震惊和恐慌。

“喂,阿一,别抢老二的东西啊!”

“那个阿花不准吃我的肉!”

“阿三,你又打我家的小白!”

“你们又在我鞋子上拉屎!”

我拿起丢在地上的簸箕,气愤地把和阿花抢饭吃的小白拉开,努力地在袖子上揩了揩汗,连汗味都是鸡鸭的羽毛味道。山谷里尽管少了好多人世烟火,但却是不缺生气,尽管只有我们二三人,但是这些活跃的过分了些的家禽满满的填满了我们的生活。

这些没人性的小动物,哦,不对,是没畜生性的鸡鸭鹅乌鸦!

按照寻常女子的套路来说,对于我这种经历的人来说,应当是需要沉默忧郁好些日子的,还应该茶饭不思,刻刻寻个短见,要么更应该努力锻炼,牢记那灭族的仇人,等待一日手刃仇人。

而事实是,我的确是茶饭不思了几天,在我刚苏醒的那几日。

不过后来,我发现只要我一沉思忧郁,气结不止,胸口就隐隐作痛,后来被救命恩人清姨提醒,说那救我小命的药成分有异,服用之人不可时常忧郁,是药三分毒,虽然那神女老人用以毒攻毒的法子解了这毒,但是残留的药性确是无法排出体外,可能是自然而然的寿命减少,也可能是突然某一天我两腿一蹬,撒手人寰。

当然,就算和长孙相认,这事儿也是不能告予他相知。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信。

其实,我总觉得自己是命苦,我有一次打趣的告诉清姨,若是能再被她救一次,在我的无限幻想里应该是那么的一种场景:

清姨用她修长而秀美的玉手将我从河水里拉起,用她那琅琅如玉的声音,温雅的语调对我说:“和我一起呆在这里吧,管你一日三餐,包你吃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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