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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剑勇绝 人难归(1 / 2)

岳麓书院的竹林里,绿竹欣长,苍翠欲滴。

周免与金阳等人同时望向那个站在竹下的青衫客。

青衣青竹,相映成趣。

朝清秋嘴角带笑,他今日原本只是心血来潮,想来看看许望。毕竟前几日才去看过了沈知远和释空,不能厚此薄彼。

不想才走到这里就碰上了一场大戏。

是非曲直,他方才自然看的清楚。

他走向周免,“我记得你是小望的朋友,周免?”

周免木然的点了点头,有些焦急的低声道:“我记得你,那日你来找过小望。小望不在舍里,今日之事你只当没看到,这里不干你的事,快走。”

此时朝清秋已经走到他身前,伸手握住他的手腕,取下了他手中的匕首,轻轻抛了抛。

匕首上还带着的血珠四散开来,滴落到地面的草地上,绿草殷红,看起来颇为诡异。

“这把匕首不是这么用的,手持利刃,可心中依旧在犹豫,那就不如不用。不然一朝不慎,反倒是容易成为杀伤自己的利器。何况用来对付这些人,只是杀鸡用牛刀罢了,只会白白脏了它。”

金阳等人已经走上前来,他扫了一眼子英的伤势,流血虽多,可也不是什么致命的伤势。

他沉声道:“这位兄弟不曾见过,想来不是咱们岳麓书院的学生。不管你是哪里人,奉劝兄弟一句,这是我们岳麓书院的家务事,兄弟还是不要多管闲事的好。若是硬要插手,说不得要把命留在此地。”

金阳虽然面上看去只是一个嚣张跋扈的世家子,可他若真是一个头脑全无的傻子,也难在一众世家子中混到今日的地位。

说到底,自小便沉在染缸里的人,多多少少要染上些黑色。

白沙在涅,与之俱黑。

眼前的这个青衫书生既然他不认得,那自然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世家子在东都城阴沟里翻船的事,这些年虽然不多,可也不算少了。

朝清秋却是笑眯眯的望着他,“不认得我?”

他还以为自己这些时日在东都城里应该颇为出名才是,毕竟他作下的那些事也不算小了,不想还是没有在东都城里打出名气。

想来自家先生当年就不会如此。

名气确实是个好东西,不论善名或者恶名,最少做事时能省去不少麻烦。

金阳下意识的便要点头,只是下一刻,朝清秋的右掌已经狠狠地打在他左脸上。

他被抽的后退几步,那张本就有些病态发白的面庞迅速红肿起来。

“你找死?知不知道我爹是当朝的金侍郎?你在东都城里打听打听,谁不知道我金家,我要杀你不过就是踩死一只蚂蚁。”

金阳愣了半响,显然没有想到他会突然出手,他吐了口血水,死死地盯着朝清秋,他身后的几个世家子也是全神戒备。

“奥。”朝清秋点了点头。

“只是那又如何?”他抬起头扫视了一眼金阳等人。

孙家公子他敢杀,莫家公子他也敢杀,不然再杀个金家公子?

他有些心动的望着金阳,只是他又很快摇了摇头,手持利刃,杀心自起,即便是他也不能免俗啊。

他笑道:“难道侍郎之子就可以仗势欺人?就可以为非作歹?就可以酒足饭饱不付钱不成?那若是而今的太子殿下,岂不是无法无天?”

“秦向来以法治国,讲究的是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可惜看来峻法再严,还是有漏网之鱼。”

他自问自答,笑意吟吟的看着金阳等人,“法令嘛,规矩嘛,自然是都知道的。可一日不曾落在自家身上,便是落在了空处,难免存了侥幸的心思。等到有朝一日真的遇到了硬茬子,便又搬出那些自己都看不起的律法来。以道德束之,以律法责之。”

“你们这些人,倒是真的把书读明白了。只是可惜了,你们竟是把书倒着读的。”

他身上蓦然有罡气炸散开来,罡风四起,锋利如刀,将那些本就娇生惯养的世家子吹的东倒西歪。

金阳本就有些修为,此刻他死死的盯着朝清秋不肯倒下。

朝清秋嘴角依旧带笑,他直视着金阳那双满是仇恨的双眼,“觉的我打压了你,让你丢了面子?所以在心中已经下了决心,今日要是活下来,以后一定要和我不死不休?”

金阳咬牙切齿,“难道不该如此?”

他看到眼前的青衫男子点了点头,“不错,对你们这种人来说,面子嘛,比天大。可你要面子,旁人便不要了吗?”

“他不过是个满身铜臭的商贾,如何能和我们这些世家子相比。”

朝清秋终于摇了摇头,“我本来以为这世间的世家子都是扮猪吃老虎的心机深沉之人,不想竟然真有你这般表里如一的人物。难得,难得。”

金阳听着那人的嘲讽言语,面色涨红,他厉声道:“那又如何?说到底你还是要顾及我们的家世,这里是大秦,不是你们这些只会舞枪弄棒的武夫可以为所欲为的江湖。”

金阳见朝清秋武艺境界极高,虽然穿着青衫,可不像是个读书人,这东都城里的世家子他大多认识,此人绝不是什么东都城里的贵公子,他猜测此人应当是江湖上的武夫。

朝清秋笑道:“先说好,是你而不是你们。这么多世家子我得罪不起,可得罪你一个金家要简单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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