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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提剑南去【三】(1 / 1)


东都城外,朝清秋牵着一匹瘦马。

他和许望等人都不曾见面,只是临走时分别给他们留下了书信而已。

有些见面,既然注定伤感,那便不如不见。

若是他朝有幸,自然重逢。

来时挚友有二三,今朝离去,快马,轻裘,一人而已。

他转头再次回望了一眼东都城。

来时如何,去时如何,长长久久千百年。

他摸了摸腰间佩剑,打马南去,再不迟疑。

谢姑娘站在东都门口的一处小摊旁,看着那个年轻人打马离去。

“为何不去送送他,你这个当先生的,倒真是放心的很。”

今日破天荒不曾饮酒的陈寅蹲坐在一旁,朝着年轻人离去的方向挥了挥手。

“见与不见都是一样的,见面又如何?徒增伤感罢了。倒不如在心中留下些希望,下次见面时,能够更加开心几分。”

“今日真是少见,很少见你说如此正经的话。”

陈寅一笑,“毕竟是自家学生嘛,离家远游,先生多少还是有些担心的,可没办法嘛,少年想要长大,总要学着辞别父母,独自游历。”

谢姑娘叹了口气,“你们男人真是奇怪,心思与我们女儿家,从来不同。”

陈寅点了点头,“男儿本是铁炼钢,唯有千磨万击,方能成材。”

谢姑娘瞥了他一眼,“可我看你每日在有间书院喝酒就悠闲的很。”

陈寅一笑,“谢姑娘只看到我吃酒了,可我其实也不比这小子好多少。”

身在东都,却是日日梦魇。他叹了口气,被谢姑娘说的,他有些想要喝酒了。

……

一关断中原,函谷天下险。

今日守在关前的,还是那个年岁不大,肤色有些微黑的年轻秦卒。

这人接过朝清秋递上去的通关文书,朝着他咧嘴一笑,他倒是认出了朝清秋,没办法,当日他们一行中有书生,有剑客,有僧人,想要不让人印象深刻倒是着实有些困难。

“今日只有你自己出关?”

朝清秋也是笑了笑,见到故人,无论如何都是件开心事。

“他们都留在东都,我是到东南那边去拜访一个亲戚。”

秦卒皱了皱眉,“那你要小心些,我听前辈们说,东南那边虽然也算的上是咱们大秦的地盘,可是这些日子乱的很。”

朝清秋牵着马朝着秦卒抱了抱拳,“我一定会多加小心,山水有重逢,你我说不定他日还会再见。”

秦卒咧嘴灿烂一笑,“那就祝你东南之行,一帆风顺。”

朝清秋打马而行,落日的余晖下,少年秦卒伸着手,与身后那座天下雄关,融在一起。

……

大秦,金翠城。

一处酒铺里,自北燕屈膝而来,而今的大秦治经博士关月,正端着一碗酒,给那些各怀心思的酒客们,讲着当年的一些北燕“旧事”。

这些酒客多半是出身市井,许多人甚至都不曾离开过金翠城。

有些人是真的对那与大秦隔着千万里的北燕感到好奇,有些人则是仅仅想看这个燕国读书人出丑罢了。

国破家亡,他却在这里为亡他家国之人,讲着昔年故国旧事,还有比如此更羞辱一个读书人的吗?真的没有了。

何况此人还曾经以强项闻名天下。

只是这些关月早已都不在意,似乎自从从北燕来了秦国,这个读书人就成了一具皮囊,眼中唯有酒水而已。

今日他为这些酒客们讲的是当年在燕都城中,大燕的太子殿下是如何与那个被称为“二殿下”的燕云斗智斗力,在他口中,两人智计百出,阴险狡诈,各种计谋层出不穷,听的那些酒客们是大呼过瘾。

“关治经,他们要是真有你说的这般厉害,咋的你们大燕还能亡了国?”

“老张,这就是你不明白了,他北燕再厉害,能厉害的过咱大秦的铁骑,什么机智谋略,还不是在咱大秦的铁骑下灰飞烟灭。”

“是极是极,老李你说的不错,他们这些只知道阴谋算计的读书人,哪里受的住咱们大秦的铁骑。”

关月喝着蹭来的酒水,对这些人的话半点不以为意。这些日子里,他早就学会了唾面自干,不然肯定撑不到现在。

而今他已经知道了太子殿下和燕云都还活着,那大燕就还有希望。既然有希望,那他就要好好撑下去,此生最大愿望,便是重见大燕复国,重见昔年的大燕山河。

有人轻声笑道:“关治经说的好没道理,咱看那个狗屁的大燕太子也就是个废物,连家国都守不住,算什么男人?”

这人一出声,倒是引起不少人附和,虽然北燕也有不少慷慨豪烈之人,值得他们秦人尊敬,可那个传闻里整日只知读书作画,半点不通武事的太子殿下显然不在其中。

关月听到这个声音,握着酒碗的手腕不自觉的抖了抖,他嗤笑一声,“不管人家如何,好歹也是大燕的太子殿下,哪里是你们这些连请别人喝完酒水都请不起的穷货。”

“老关,你这话老子就不爱听了,小二,赶紧的给这老小子上碗酒水,要最便宜的。”

“就是,就是,老李豪气,咱老张也不能落了下风,给老关上半碗酒水。”

方才出言的那个一身青衫的年轻人笑了笑,朝着关月遥遥抱了抱拳,“方才是我失言了。没办法,文人相轻嘛,听先生将那燕国太子说的天上有地下无的,我这才忍不住出言讥讽了两句。我也请先生喝碗酒,先生不会不给我这个面子吧?”

关月也是笑道:“亡国之人,诸般言语只能受着,能够苟且留得一命就不错了,只求好好活着,哪里还有什么奢望,倒是还要多谢诸位高抬贵手,饶了我一条小命。”

“老关这话说的敞亮,想活着嘛,不丢人。老子在那北边战场上,见过不少读书人,嘴里嚷着什么为国捐躯,可真等到了刀架在了脖子上,他娘的,跪的比谁都快。最可气的还是事后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拼了命的说当年故国的坏话,比在战场上还起劲。好像他屈膝投降不是因为骨头软贪生怕死,而是因为想要啥弃暗投明。”

“老李说的是,这种人俺当年也见过不少,啥家国情怀,在他们眼里屁都不是,为了活命真是啥事都做的出来。”

关月笑道:“命只有一条,谁都惜命,慷慨豪烈,自然值得人敬佩,可贪生怕死,也不丢人,偏偏我关月就是个怕死的人。所以在我看来,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他轻轻扫了眼酒铺里的那个青衫客。

远道而来的朝清秋点了点头,他自然知道关月的意思,要他好好活着。

朝清秋开口道:“关治经真是难得的坦率人,就这一番话,便是多少酒水都换不得。我一定要敬一杯。”

“不错,老关,为了你这敞亮话,俺也得敬你一杯。”

“同饮,同饮。”

关月笑了笑,举起小二刚刚送上来的那碗酒水,他目光扫过酒铺里所有人,“不得不说,在大秦这么多日子,秦人着实也让关某钦佩,所以我希望自己能活下去,也更希望那些国破家亡的燕人能真正在大秦生根发芽。诸位,共饮。”

众人哄笑着饮尽了杯中酒。

朝清秋擦了擦嘴角,酒水辣肠胃,今日的酒水似乎格外的苦。

……

金翠城外的竹林里,虽已夜色沉沉,可竹林之中依旧亮着灯火。

郑轩靠在打铁的火炉边,手中持着铁锤,他带着高冠,衣襟半敞,不断捶打着炉子里的生铁。每捶打翻转一次,他总要停下来痛饮一口炉边放着的酒水。

当年在东都之时,他最是不喜饮酒,整日宿醉,难免会让他的琴艺稀疏几分。可一朝国破家亡,再也不碰瑶琴之后,他反倒是喜欢上了酒水,一日不饮酒,便像当初一日不弹琴那般痛苦难忍。

他知道这也是一种病,只是他也不曾刻意去改正。既然不能弹琴,那饮酒便饮酒就是了。

何况唯有大醉之时,万般心事才可不去想。

醉在心乡,醉在梦乡。

而今他平日里除了打铁,饮酒,便是不断回想起当年那些故人故事,好像那些昔年之人,还在身边不远处。

想到这里,他又痛饮了一口。每次半醉半醒之时,他似乎都能听到当年的琴声,见到当年桃花树下的故人。

忽然,有琴声悠扬而起。

郑轩愣了愣,用力扇了自己一个耳光。

琴声依旧不断从竹林外传来,

冲淡平和,既没有如女子红妆大抹的艳丽,也没有沙场冲阵的杀伐。

郑轩笑了笑,和着琴声,喝着酒。

这支曲子,他只教过两个人。

一男一女。

而今在竹林外的必然不是她,那就只能是他。

我大燕的太子殿下,要好好活着。

平日里要喝四五坛酒的郑轩,今日只喝了两坛酒便有些微醉。

在悠扬琴声里,缓缓睡去。

竹林外,朝清秋盘坐在地,手中古琴跳动,琴声四起。

无边黑夜里,这个已经无家无国的读书人,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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