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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不曾读书(1 / 1)


三尺青锋问剑东南第一百四十七章不曾读书飞鸟巷的一间破旧小屋里,少年林任和王峰看着那个牵马而来的青衫客。

王峰大大咧咧的说道:“喏,这就是俺们家,你要是真心想住下,每个月给个一钱银子就行了。”

屋子里极为简陋,倒是分开内外,外屋只有一张床,内屋则有—张木床和一张落满了灰的木桌。

林任悄悄扯了扯他的衣角,示意他不要狮子大开口,自家这屋子能值几个钱,赚点是点,别把此人吓跑了。

王峰却是给了他个眼色,这人一看就是个死读书的读书人,就是送上门的钱财,好忽悠。

朝清秋扫了屋子里一眼,“屋子倒是不错,只是我住哪,你们又住哪?”

王峰指了指里屋,“你自然是住里屋,我和小峰挤一挤,住在外屋。”

朝清秋点了点头,取出一两银子,“我租了。”

两个少年接过银子,忍不住欢呼一声,这么多年,他们不是没有见过银子,只是最后多半还要落到别人手中,在他们这就是个过手罢了,像这般落袋为安还是第一次。

他们觉得似乎离自己的梦想又近了一步。

朝清秋看着两个少年,莫名有些心酸。

他轻声道:“我看时候已经不早了,不如我请你们吃个饭?”

王峰搓着手,咧嘴笑道:“这怎么好意思?我知道有家的饭菜不错,我跟那里的掌柜是好友,说不定能够打折一二。”

看着朝清秋点了点头,两个少年满脸兴奋。

………

飞鸟巷外,长平街上。

朝清秋三人站在门外,看着这家名叫食为天的酒楼。

民以食为天,一听起名之人就是个有学问的。据林任所说,给这家酒楼起名字的就是那个陈家的吴先生。

酒楼装饰极好,古朴淡雅却又带着几分富贵气。与寻常酒楼不同,门口所立之物,身形如虎豹,其首尾似龙状,竟然是只出不进的貔貅。

王峰留着口水,“老朝,我和你说,这食为天的饭菜可是香的很。我和小任常来这里吃饭,和这里的掌柜铁的很。”

朝清秋看了眼一言不发,面色有些涨红的林任,点了点头。

少年人,爱面子,吹些可大可小的牛,都是应该的嘛。

“咱们先进去再说。”

王峰带头迈步而入。

林任看着紧随其后的朝清秋,“朝大哥,这里其实有些贵,不然咱们换一家?”

朝清秋笑着摇了摇头,“你朝大哥这次来还是带了一些银子的,不用为我担心。”

三人进了客栈,那小二连忙迎了出来,只是见到为首的王峰,立刻就拉下脸去。

“我说王混子,咱们这食为天可不是你们飞鸟巷,不是你能乱混的地,快走,别耽误我做生意。”

永平镇就这么大点地,低头不见抬头见,都是些熟人,平日里都是做着什么营生,什么脾气秉性都是清楚的很。

要是寻常时日,王峰也就忍了,人穷志短嘛,可今日后边跟着个冤大头,他的胆气也壮了不少。

“咋的,张老二,你以为小爷在你这吃不起饭呢?今天我朝大哥请客,好酒好菜还不快点端上来。”

被王峰叫张老二的小二见到了他身后的朝清秋,立刻换了脸色,一看是张不曾见过的新面孔,估计是被王峰和林任这两个小子骗了的冤大头。

他满脸笑容,“这位先生是要包间还是就在这大堂里寻张桌子?”

朝清秋笑道:“大堂里就好。”

张老二转身在前引路,“客官里边请,客官是第一次来咱们永平镇吧,我看客官有些北方口音。”

“不错,我刚从北方来。”

“那客官来咱们这吃饭是来对了,咱们食为天可是永平镇里最好的酒楼,都不说什么第一第二,就是最好。”

张老二一边走一边和朝清秋闲聊,许多看似无心的言语,其实都是在暗中询问着朝清秋的身家身份,腰里钱袋里银子的厚薄。

朝清秋神色如常,笑着一一作答。

进了大堂,张老二给他们寻了一张靠着里面的桌子。

王峰豪气道:“老二,上菜单。”

张老二舔着脸笑道:“王大爷稍等,马上就来。”

此时大堂里已经有了不少酒客,他们对王峰等人倒是不怎么在意,飞鸟巷里的混子嘛,虽然整日里偷鸡摸狗的,可好歹也算是自己人。唯独那个一身青衫的年轻人不曾见过。

所以不少人在看向朝清秋时,面上带着一丝漠然和敌意。

江北人看不起他们这东南人,东南人又何尝看的起江北人?

互不顺眼,许多年矣。

即便后来秦以铁骑撵碎了东南的朝堂,可南人依旧不曾弯腰。

秦人强,不代表你北人皆强。

此时王峰已经接过了张老二递过来的菜单,轻描淡写的扫了一眼,越看越皱着眉头,“老二,你是不是拿错了,咋的你这里的菜都是天上弄下来的,比人家贵了这么多,你小子不会看我朝大哥是外地人,故意杀生吧?”

朝清秋闻言笑意吟吟的看向张老二。

张老二暗中骂了王峰一声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只是脸上还是带着笑意,他接过菜单,扫了一眼。

“客官真是抱歉,是我拿错了,这是几年前的旧菜单了。我去拿份新的。”

张老二倒退而去。

王峰咧了咧嘴,胸脯拍的震天响,“朝大哥放心,有我在这,咱们吃不了亏。”

朝清秋喝着酒楼里的茶水,没有言语。

见一知二,看来这东南之地的排外,比自己想的要严重不少。

他轻声道:“小峰,小任,可曾读书?”

王峰大大咧咧,“读啥书?别说咱这就没有私塾,就是有也没人读。在咱们这东南,刀子比书有用的多。那些会些武艺,敢打敢拼的汉子,哪个不是呼朋引伴,随意寻一处山头,占山为王,潇洒快活的很。”

“那些读了几本圣贤书的读书人又如何?到了人家的山寨,跟人扯几句知乎者也的圣贤道理,最后看见人家的刀把子,还不是要乖乖的掏银子?”

“小任倒是喜欢读些书,可也没有先生,就是乱七八糟的乱读罢了。”

林任涨红了脸,想要说那些书上的道理是有用的,可话到嘴边,他反倒是说不出口了,因为王峰所说的都是实情,书读的再好,在这东南之地,最多做一个吴先生,可吴先生还不是要靠着陈家而活?

朝清秋笑道:“什么乱读。读书读书,不论读的是什么书,多少都是能学到些道理的。道理好,那咱们就记下,道理不好,咱们也要记下,日后不犯这般错误就是了,你以为读书无用,可不代表书上的道理就是错的,开卷有益嘛。”

林任懵懵懂懂的点了点头。

王峰却是最烦听这些之乎者也的道理,“朝大哥说啥是啥,反正在我看来,有权有势的人的道理才是道理,我们这种小人物讲的道理哪怕再对,那些大人物会听吗?不会的,他们心情好了,就把我们当只苍蝇放了,可要是心情不好,那便随手打杀了,说不得旁边还有不少所谓的正经读书人拍手叫好。”

朝清秋点了点头,没言语。

少年说的也没错,明知世道不该如此,可惜世道偏偏如此。

此时张老二已经端上菜来。

王峰下筷如飞,一边吃一边叫道:“朝大哥,快吃,不然等会凉了就不好吃了。”

朝清秋拿起筷子,扫了一眼桌上的饭菜,瞬间就没了胃口。

这东南之人,什么都吃?

午饭过后,三人酒足饭饱,返回飞鸟巷。

王峰在前面哼着小曲,是东南之地流传许久的的一首古老歌谣。

是说那江边女子念情郎。

似乎所有民间乡谣都离不开两个情字。

一个是男女情爱。

一个是故乡幽思。

巷子旁,几个流着鼻涕的小家伙正在一旁玩着过家家,若是在江北,最寻常的自然是一个扮新郎,一个扮新娘,剩下的几个负责抬轿喊礼。

可这巷子边的几个少年却并非如此。

其中一个小家伙披着一件不知用什么布料裁出来的破烂披风,咋咋呼呼,自称南山山大王,近日来山下抢亲,只为抢一个压寨夫人。

剩下的几个小家伙一开始威风凛凛,一看就是扮演的官差,只是等对上了那个下山而来的南山山大王,便一哄而散。

一个小姑娘则是一脸“哀怨”的被这个南山山大王抢上山去。

最后竟然是过上了和和美美的山寨生活。

朝清秋站在原地默不作声,静静的看完了这些孩子们的“表演。”

他轻声道:“东南的孩子都是如此?”

王峰点了点头,“最少附近的孩子都如此,除了我跟小任这样的孤儿,其实各家各户,多多少少少的都有些家人上山落了草,其实有些人也是被逼无奈,不上山,不好保全山下的家人。”

朝清秋沉默无言。

一路之上,不曾言语。

夜里,林任起身小解,看到内屋之中烛火昏黄。

他来到门口,见到那个一身青衫盘腿而坐的读书人,脊背挺直,皱着眉头,手中提着一杆毛笔。

久久不曾落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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