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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风萧萧兮易水寒(1 / 1)

我回到农庄,正好赶上部队为勇士送行。一大群身着军装的士兵对着爱丽丝以及那五名士兵敬礼,而我的出现则让他们放下了敬礼的手。

我们的座驾是一辆加长版的奔驰定制版外交车,世上独一无二,车大灯旁的两面猎猎作响的小国旗,证明了它的使命不凡。车厢里塞满了爱丽丝的后摆,我和阿达奇坐在她身侧,手捧她的蓬松纱裙,都把腰挺得笔直,身体僵僵,有些不知所措。而坐在我对面的士兵则用犀利的眼神瞪着我,要是爱丽丝不在,他们肯定会对我亮出武器,逼问我刚刚跟我同行的几名弟兄的下落。

爱丽丝对我说:“司徒先生,你是不是害怕看我的脸,这可不行,等会可是要上电视的,我们代表的是国家形象,你得自然点,别出糗,你现在习惯一下,来,让我看看你的脸……你还是有点自卑,对对对,后备箱的那套西装是专门给你买的,亮闪闪的很符合你的个性,价格你放心,绝对跟我穿的礼服一样。到时候你得精神点,你会是舞台上的主角,是全世界的焦点。等下麻烦你帮我提一下后摆怎样,习惯一下气氛,你很帅,一定很上镜。”

自从爱丽丝穿上礼服开始,我都不敢去看她的脸,担心分了心,不幸她这一转脸,我正巧与她对上了眼。我赶紧别过脸,我之所以躲着她是不想让她看见我流眼泪,我心中也在不断地抵触她的要求。我堂堂一个大英雄,是要上战场杀敌,马革裹尸的,而我居然要给一个小女生提裙摆,简直就是参加婚礼。就算参加婚礼,我也该是站在台上穿着白色的礼服,准备把手伸向她,迎接她走上舞台,然后让她把脑袋依靠在我的肩膀上,再让她含情脉脉地看着我的王子殿下。怎么我就莫名其妙成了伴娘,不,伴郎……管他是什么,反正就是个衬托鲜花的喽啰。让我提裙摆?做梦去吧!我不干了!我走!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工资我不要了!我回交阳洗碗!再也不泡妞了!打一辈子光棍!

我努力板起脸,想甩她一句狠话,话到嘴边却成了:“……能不能让我一个人提!”

“诸位英雄。”爱丽丝说,“我叫爱丽丝·简,小名爱儿,我家在首都,我家中有哥哥和爷爷,逢年过节时家里冷冷清清的,不过这次出征我不孤独,我有你们,很荣幸我能和你们一起并肩作战!”

汽车来到了卤鸭镇的入口,我们远远的看见了数名荷枪实弹的士兵,他们正隔着红色的拒马用步枪瞄准我们。轿车在拒马前停了,一个留着络腮胡的士兵粗鲁地敲打着车门,大喊着要护照。阿达奇把一沓子外交护照递给他,他一边翻护照一边打量我们的脸,实际上他看的是爱丽丝,一共八本护照他打量了爱丽丝八遍,仿佛爱丽丝长了八张脸。最后他终于心满意足了,大喊了句:“放行!”

我们一行人如临大敌地沿着红毯走向观海台的入口,我身上穿着爱丽丝为我准备的“靓丽”西装,这玩意的色调是辣椒红,钻石镶得满满当当,看上去闪闪发光,土豪味十足。红毯的两边是一米线,隔着那些密密麻麻的,使劲把话筒往爱丽丝身边伸的记者。记者们的身后是枪决现场,一排排的战犯穿戴着整洁的军装,跪在地上等候枪响。大概是有人干预,没有一个记者去采访行刑官,只有几个摄像师在给死囚拍照。爱丽丝每走一步,枪声便整排响起。被子弹打破脑袋的血腥一幕幕一直在对我们发出可怕的诱惑,让我们不由自主看向行刑现场。

几名身穿白衣的医生正在用手指抠一名年轻人喉咙,那名死囚看上去才十八九岁,长得很秀气,脸白白嫩嫩的。他口吐白沫,看上去似乎中毒了。这青年可能心理素质不行,临刑前吓得服毒自尽。医生改用水笔去抠他咽喉,一番捣鼓下,他吐出了一些泛白的酸水。医生大喊要水,旁边的人摇头指了指地上的空瓶子示意没水了。一个人用钢盔舀了瓢海水跑回来,几个人手忙脚乱地压住青年的身体,医生捏住他的鼻子,把海水灌进了那他的肠胃里。他喝了一半,一弓腰,猛的喷了医生一脸苦水,一副哭咧咧的表情。医生抹了一把脸,扒拉着他的眼皮,检查了一下瞳孔,并取出听诊器,听头贴着青年的胸膛,怔了半晌,然后拍拍他肩膀,脸上露出欣喜的笑容。那医生的笑令我记忆深刻,我知道那她的笑可能是真情流露,她的笑是卸下重担的成功喜悦,是对患者康复的由衷祝福,只是她的目的是为了行刑。紧接着,医生对旁边的行刑官点点头,便将地上针管,药物,听诊器统统收拾进了药箱,退后几步,躲到行刑官身后。青年用手支撑身体,艰难地立起,面朝大海,一蹦一蹦地跃进,原来他只剩下一条腿了。一条德牧犬从行刑官身边窜出,追上青年,跟随在青年的身侧,青年每跃一步,狗便走上几步,不快也不慢,紧紧贴着青年前进。这条狗遭受了大灾难,他身上的毛掉光了,皮肉黑一道白一道,鼻子边结了红色的疤,但他依然翘尾,昂头,陪伴主人走完最后的路程,完成他最后的使命。

指挥员扬起黑白小旗,行刑官举起步枪,黑白旗一落,一个排子枪,像礼炮,像雷鸣,震得半边天隆隆响。青年的头盖骨跟随着其他死囚的眼球,耳朵或者牙齿,高高飞起,远远地抛出去。青年只剩下半颗脑袋,他原地一怔,血沫子喷泉般,噗噗的从他红白混沌的脑浆子蹦出,他脚下出现了一片红沙,接着他如同泥塑般轰然倒地,趴在地上,右腿仍乱蹬,做着垂死挣扎。他身后的行刑官上前几步,给他补了一枪,这一枪彻底把他的脑袋啃没了。狗围着主人转圈,左一圈,右一圈,边跑边呜呜的叫。他用舌头舔青年的手,青年不动,他用头蹭青年的独腿,青年不动,他用牙齿咬住青年的衣领,想将他往海边拖——拖不动,他便用前爪刨地,像在挖什么,脑袋使劲往青年身下钻,好一会我才明白,原来他是想把青年驮起来……当他知道一切徒劳后,他对行刑官龇牙咧嘴地狂吠几声,然后箭一般蹿出去,一跃一米高,露出他引以为豪的锋利牙齿,钳向指挥官脆弱的脖颈。又一声礼炮轰鸣,德牧在半空被子弹轰碎了脑袋,连同它那得意的牙齿,哗啦啦洒了一地,它的武器全都上缴了!

医生紧握青年的手腕,一甩左腕,瞥了眼手表,回头报时:“上午十点二十五分!”我看见了她的脸。她便是苏珊,验刑官,流着外国血统,大洋彼岸的女娲后人,造成卤鸭镇大地震的三魔女之一。而枪毙青年的行刑官便是罗斯了,是那位拍我马屁的刽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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