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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老丈人许婚(1 / 1)


田福堂身体里涌出一股子暖流,滋润着他那疲惫不堪的身体。

他也有人关心哩!

还是第一次,有人在晚上走十多里山路,来石圪节迎自己。

“福堂叔,您坐上,俄驼您回去。”

孙少安上前,从田福堂手里接过来自行车,自己先跨过横梁侧坐,然后请田福堂坐在后座。

虽然已经是夏天了,但夜晚的山里仍然凉风习习,夏夜凉爽的风从川道里吹过来,摇曳着树梢和庄稼。

月亮从东拉河对面的山背后静悄悄地露出脸来,把清淡的光辉洒向山川大地上。万物顿时又重新显出了他们的本来面目,但都像盖了一层轻纱似的朦朦胧胧。

白日里的暑气慢慢消散,大地顿时凉爽了下来。

公路下面,东拉河的细流发出耳语似的声响。路两边庄稼地里,无名的小虫儿和东拉河里的蛤蟆叫声交织在一起,使得这盛夏的夜晚充满了纷扰和骚乱。

可能是这嘈杂而又静谧夏夜的原因,田福堂比平时多了一些感慨。他侧坐在后座上,被这个强壮的后生带着前进。这对他来说,是一种别样的体验。

村里人敬他,怕他,但也不愿意接近他,像这样被人接上,像儿子迎接晚归的父亲,带着自己走夜路,还是第一次。

今天,他穿的是一身旧制服衣裳,高大的身板显得有些单薄。田福堂实际上除了气管有些毛病外,身体并没有什么大病。只是因为多年来体力劳动少此,身板才显得单薄了一些。

田福堂从衣袋里摸出来一根纸烟,也不点着,低头把鼻子凑上去闻了闻。气管上的毛病,近日来有些严重,甚至都有点喘了,因此他不敢太多地抽烟。

他以前也是个“老烟囱”,现在实在耐不住了,就拿出烟卷来闻一闻过瘾。只是到了万般无奈的时候,才点着抽一支——换来的唯一享受,就是没命地咳嗽老半天。

他身上装着的纸烟,并且不下中等水平,只是自己很少抽,大部分给都别人抽了。

从公社出来已经这么久了,福堂的脑子里仍然乱糟糟的,想着许多的事。

他基本已经算是完全脱产了,很少进行体力劳动,只是也并非无事,整天忙里忙外的,也并不闲着!

开会,思谋,筹划,指挥,给大队办各种交涉,争各种利益,也是一个大忙人。

在石圪节几十个大队领导中,他无疑是最有名望的。公社不管换多少茬领导,他都能和这些领导人保持一种热火关系。这是一种本事,他田福堂独有的。

他对自个的利益一点也不放弃,这经常会引起旁人的诟病,但他仍是不愿改。那些人说话太轻巧,他不稀罕理。

自己虽然是干部,但也有家哩,有女儿有儿子要养。都放弃了他们怎么办?

村子和村子之间争利益,自己还不是会拼老命为双水村争个你死我活?

一般说来,其它队的领导人斗不过他。这一点上,田福堂很自豪。

今天的分水会议,他舌战三村,最终拿下抗旱用水,也风光的紧哩。

只是他已经明显地意识到,自己有些老了,干不了几年了。而且,这几年,他在村里也遇到了几个潜在的对手。新

首先是二队队长金俊武。这家伙实际上已经成了金家湾那面的领袖。

副书记金俊山倒是不算什么,几十年都是那个样子。虽然从没和他一心过,但这人没魄力,年轻时都没翻起来几个大浪,现在一大把年纪,更没力量和他争高论低了。

但金俊武比他和俊山都年轻,又是党支部委员,时不时还会曲里拐弯和他过不去。

虽然眼下他还不敢和自己正面交火,但对他的主要帮手孙玉亭却使了一个绊脚又一个绊脚——这实际上是想把他的一条胳膊往折里打哩……

他没有想到,没本事的孙玉厚养了孙少安这么一个厉害的儿子。

这后生虽然现在年轻,也不是党员,但从发展眼光看,比金俊武更残火!就是的!连金俊武这个强人都对这后生尊三分哩!

这少安和他家润叶一块长大,小时候他倒没看出,孙玉厚这个吊鼻涕的小子长大会有多么出息——想不到现在成了他在村里最头疼的人!

他曾经想过,这后生要是把书念成了,肯定是个当官的好料子。如今人家每年都要去平京学习,虽然没有再上学,也是一个学问不低的文化人了。

自从那个马思远来到村里,不知怎的就看上了穷困的孙玉厚家,跟自己打赌赢了之后,在他们孙家旁边连箍六孔大窑,就连他孙玉厚也跟着沾了光。

如今,他孙家也今非昔比了。要说,闺女嫁过去,还真的不算亏。

而且这个孙少安很精明,一直令他很头疼,他的许多套路瞒哄不了这后生。他有些精明的小把戏,甚至可以哄了金俊武,但哄不了孙少安。

而更厉害的是,这后生从不和你争争吵吵,他常是把事情做得让你下不了台。

使他更受刺激的是,这几年,一队选队长,少安年年都是全票——这就是威信嘛!

他自己也是一队的人,众人选少安,他也得选,而且还要表示双手赞成。他虽然是书记,但他田福堂也不能脱离群众哩。

当然,说公道话,田家圪崂这面的人,也只能让少安来镇台子。

往年一队烂包的从来不如二队,自从少安当了队长,粮食和红利竟然年年超过了金家湾那面。不让他当队长让谁当呢?

他当然也能跟上沾点光,这几年粮、钱明显比前几年分的多了……但不论怎样说,这后生总叫他心里有点不舒服。

如今竟然痴心妄想,要娶他的宝贝闺女。当日一听之下,恼火的他差一点控制不住自己,当场暴怒。可后来又细想,觉得也不是没有一点可能。

孙家已经完全变了,大女儿嫁到了平京,光存折就有二十万,他当时可是在现场,那是多少钱啊!他田福堂都没有见过。

剩下的三个孩子,个顶个的聪明。孙玉厚的下一代,走出黄原吃公家粮食已经可以预见。

家里虽然有一个祖母,但是已经看了病,身子眼见着好多了。上次他从那边过,还见着老太太在场院里晒太阳呢。

孙玉厚婆姨两人,都是难得的老实人,闺女嫁过去并不会受到欺负。

再加上闺女……想起闺女他就气不打一处来,那天在河滩上,竟然公然……咳……

看见润叶和少安正晌午坐在河滩里的一刹那间,他心里就什么都清楚了。

他又不是没年轻过。那时虽然是旧社会,但这号事旧社会和新社会有什么区别?只不过他那时可不敢和润叶她妈大白天坐在河滩里罢了。

他大吃一惊的是:他的润叶怎能看上了孙少安?

啊呀,这是他做梦也想不到的!

虽说两个娃娃小时候一块耍大,但以后一个在农村受苦,一个到城里上学,后来又参加了工作,现在等于说天上地下一般,两个人怎么能往这件事上想呢?

田福堂都由不得失笑了。但是一认真想这事,他便感到又震惊又慌乱。

哈呀,他没想到女儿看起来腼腼腆腆,心胆倒挺大!

哼,她凭什么能看上个孙少安?而且还敢在光天化日下坐在村外面谈恋爱哩!

怪不得,这孙少安敢公然上门提亲,原来是早就商量好了,只把他这个当爹的蒙在鼓里。他现在已经明白,润叶这次搬回家来教书,原来她这都是为了现在骑车带着他的人啊!

他心有不甘,为了脸面提出了到公社任职的条件。但他明白,这是早晚的事哩!

咳……还是算了,儿女自有儿女福,他也不枉做恶人了。再说,有他孙少安守在身边其实也不错,一个女婿半个儿,这个女婿可比儿子强多了。

自己的儿子可从来想不起跑石圪节来迎自己。

等以后自己真的老了,退了,少安也可以接自己的班。只怕是到了那个时间,他还看不上哩。

月亮升高了,在清朗的夜空冷淡地微笑着。星星越来越繁密,象在一块巨大的青石板上缀满了银钉……

他们有自行车,从石圪节到村里一路下坡,半个钟头时间,不费什么劲就回到了双水村。

看着村头岗上晃来晃去的那个身影,田福堂不由得再次叹气。

就看那个秀溜的身影,不是他闺女润叶还能是谁?!

还真是儿大不由娘,自古闺女胳膊肘往外拐。看来是拦不住了,拦来拦去拦出祸,那可不是他愿意看到的。

田润叶一早就等在村外了,孙少安去石圪节接人,还是她的主意哩。

田福堂一说去公社开会,她联想起回来那天思远哥的话,马上就猜到是关于分水的事。

从别人嘴里夺水,哪有那么轻易的,这会一时半会儿散不了。果然,都要做晚饭了,还不见人。

她立刻就去找少安,让他去迎迎,多处一处不就有感情了嘛。

这时见心上人把她爸接回来了,强子镇定的迎了上去。

“爸,你回来了,妈做好饭等着你哩……”

“嗯!”田福堂从后座上下来,没好气的哼了一声,算是回应。

“少安哥,你咋跟俄爸在一起哩……”

“俄……”

“行啦,别演了,俄先回去了,少安回去给你爸说一声,让他明天来家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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