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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最高城买草莓(十七)(1 / 1)


“人就是鼠,鼠就是人,人能在老鼠身上做的一切事,都可以同等地施加给人。”徐乐字正腔圆地自说自话着。

“同理,女人如马,马如女人,男人为追求女人所采取的一切措施,都可以同等地用在马儿身上。

想当年我流连于烟花巷陌,扬州瘦马,当真是风韵十足。”

他嘴上说着,整个人沉浸在了回忆当中,不禁舔了舔嘴唇,又抽上一口电子烟,甚是陶醉。

汐听到这,脸涨得通红:“乐大叔,这里全是女生,还请你谨言慎行!”

徐乐却不以为然地回头道:“怕什么,她们又听不懂,这世界可没这种专有名词。”

“乐博士今天要找的女人……不,那匹宝马是什么样子的?”芬一听徐乐说到女人,心头一紧,差点说错了话。

徐乐倒也不以为意地道:“哈哈,她啊,可比别的马、乃至库兰塔族人都要独特得多。”

河流是理塘河的动脉,流得越快、越汹涌的河水,越容易在大地上划出分支,刻画出曲折、蜿蜒的凹痕。

在一处三面环河的空地上,成群的骏马扎堆聚集,大口吃草,尽兴撒欢,无忧无虑。

徐乐作为博士,就这样被一群年轻的干员姑娘簇拥着,到了这片空地。

马不懂欣赏女人,女人中的大部分也不懂欣赏马,但无论是神俊非凡的马亦或是亭亭玉立的姑娘,都是值得大家欣赏的。

徐乐就是这样一个既懂得欣赏马,又懂得欣赏女人的男人,可现在让他感兴趣的,只有一匹马。

偌大的草场,处处都有马在腾跃,他的目光却只固定在了草地中央,数十匹深黑色长腿骏马随意地围成一圈,圆心处有一匹通体赤红如枣,瘦得能看到肋骨的汗血宝马。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

它一动不动地站在黑马围成的圆心内,低头弓背,像是在吃着些什么,从外面,包括徐乐在内的众人,无一能看清它的全貌,但每人都可以肯定,徐乐此行来找的正是这匹马。

“它在吃草。”芬随口道。

“不,你再仔细看看。”

说着,徐乐从腰间抽出马鞭,扬袖一挥,鞭声如炸雷般响起,力道简直要将牛皮制成的马鞭活生生震断。

可奇怪的一幕发生了,本该将群马惊得四散奔逃的这一鞭,却收效甚微,那身为护卫的黑马更是一动不动,稳得就像是它们脚下所踩的大地。

那匹枣红色汗血马也依旧低头,兀自吃喝。

徐乐眉头微皱,嘴上意外地发出了赞叹:“处变不惊,果真是好马。”

随后,他又一挥手,示意向陈墨:“朝着它们打一发空枪。”

陈墨眼睛一亮,立刻抽出背后那把长铳,枪声一响,比起方才那一鞭,动静小了不少。

他的职阶是狙击手,走得是暗杀的路子,枪声本就不必太大,但这一击空枪反而奏效。

黑马们纷纷撤走,步伐仍有条不紊。

他们就像是有着超过一般马匹的智慧,准确地分辨出了枪声和鞭声。

就在这时,陈墨的心中突然感到了一阵惊怖,因为他看到了那匹枣红色的汗血宝马,近一人高的瘦马,双目黑如乌玉,一见到陈墨等人,它发出了近乎雷鸣的嗤声,露出了包裹在嘴皮下沾满鲜血的两排牙齿。

血并非从马的嘴里吐出来的,汗血宝马只有一连奔袭千里才会在膀子上流出自己的血。

血是它饮进去,吃进去的,因为在它的正下方,赫然躺着一匹狼,死狼。

它是一匹怪马,一匹吃肉的马。

所有人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感觉就仿佛那只死掉的狼一般,全身的血液都在为之冰冷。

这简直已不是一匹马,而是一头野兽。

如果有一天,在草原上只身遇见这样一匹马,那将要比只身面猛虎都要可怕。

一想到这里,陈墨不禁激灵一下打了个冷战。

徐乐却悠悠地说了四个字:“马随主人。”

众人耸然动容,陈墨不解道:“什么意思?”

“丁震爱电子烟,他的宝马珍珠也爱抽上两口,至于铁帅嘛,他善杀伐,爱喝酒吃肉,他的这匹名驹当然也少不了每天开荤。”徐乐道,“她的名字就叫‘大碗’,大碗畅饮的大碗。”

“这一定是个很难驯服的家伙,你得多加小心。”临光叮嘱道。

“驯马跟追求女人是一样的,看我操作就完事了。”

还没等众人响应,徐乐已脱掉了上身的深黑色制服,一把扔给了在一旁的芬。

他精赤着上身,大家一齐注目,就都看到了徐乐身上那虬结的肌肉,一道道青筋如小蛇般在他的手臂上遍布。

一条深黑色的伤疤沿着左肋一直斩至右腹部,众干员看得心惊,这道疤痕显然埋藏着徐乐作为铁旗峰上乐刃门主人时极为深重的一段过往,但却无从问起,也不敢问。

徐乐却先开口,指了指自己胸前的伤痕道:“喜欢吗?小特五年前给我砍的。”

他眼光暗了一下,浮现出一种罕见的不和谐,对这个伤痕却没有多解释,跨上了身旁的乌云马,猛地一甩鞭,乌云如箭一般飞出,冲向了远处名为“大碗”的那匹汗血宝马。

急蹄声响,大碗的神色渐渐变了,先是恍若未闻,后是怔了一怔。

最后,这匹马做出了一个极为惊人的举动——它叼起了头下那匹还没被吃干净的野狼遗骸,拔腿就跑。

它疾退,徐乐骑着乌云在大碗身后穷追不舍,连着甩出三次绳圈,意欲套住它的脖子,却都扑了空。

大碗腿上跑着,嘴上死死咬着那匹死狼的头颅,一边又在叫,它的嘶吼声尖锐而高亢,像极了一把架在刀刃边缘的唢呐,

“这还是马?”芬已是膛目结舌。

大碗继续跑,刚起步就和乌云拉开了极大的一段距离,忽然发觉头顶的天空已不见了。

汗血马从不躺下,脚踏黄图,头顶苍天,就算是在马厩里,屋顶之上还是天,地板之下仍是地。

可是现在,天空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人的双臂,遮掩住了它的两双眼睛。

徐乐若是按常速奔跑,就算催动身法一步二十丈,时间久了也绝无可能追上大碗,所以他站在乌云背上,纵身一跃。

借着乌云爆发的速度,加上自己的速度,刚好落到大碗的脖子上。

大碗这时候还在往前跑,已经来不及了,更何况它脖子上徐乐的这双胳膊,简直比铁锁都要坚固上千百倍。

从这一式中,它感受到了三股劲道。

第一股是源石技艺,狂放无匹的力量压得它的双腿陷进了泥土中。

第二股是徐乐作为刀客所释放的刀气,锋锐蔓延至大碗的周身经络,霎时间,它似触电般寸步难行。

第三股是一种阴劲,如丝缕般附着在这匹马的周身,无论它再怎么挣扎,也摆脱不掉这种劲道,这也是徐乐能稳稳当当骑在不停挣扎的大碗身上的秘诀。

霎时间,飞沙走石,四周的野马皆为之侧目,四散奔逃。

芬还在忧心:“博士这么强壮,对付一只瘦得皮包骨的马,会不会失手把它杀死?”

事实证明她的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大碗乘着徐乐,徐乐骑着大碗,这样一个驯马的大战,足足进行了三十分钟。

每一次大碗借着山坡冲刺、跃起,都足足有两三丈多高,徐乐却仍是稳稳地锁住它的脖子,一动也不动。

起初,众干员还是在感叹:“好厉害的瘦马,被锁住脖子这么久还能一直挣扎一直跑。”

到了约摸一个半小时后,他们的话题变了:“好狠的乐博士,体力太恐怖,锁住这匹马如此久还能屹然不动。”

芬忽然想起了徐乐说过的话:“既然乐博士说驯马就像追求女人,他追求起对象,又是怎么样一番景象?

陈长官可千万别被做出这种事来!”

就在这时,徐乐跌至低洼处,忽然叫道:“快来人帮我一把。”

等众人赶到的时候,徐乐已将大碗生生撂倒在河水中,温顺得像一只老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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