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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汤加丽的思量(1 / 1)

重生后的范晓华,对漂亮女孩的打量,已经不像是上辈子的他那样偷偷摸摸,而是光是光明正大,直白而又大胆。

他班上的吴烟,林小庆和陈萍萍三位美女,已经先后体验到了。

现在,则轮到了比他大一届的学姐汤加丽。

在和范晓华一边骑车一边闲聊的过程中,很快的,汤加丽便注意到,旁边的这位学弟,似乎在时不时地“偷看”她。

作为一个从小就被身边的大人,亲朋好友们一直表扬“长得漂亮”,“生得乖巧”,“像小仙女儿一样”的汤加丽,对于班上和学校里男孩子们的偷看和打量,她自然不会陌生。

而且,岂止是“偷看”和“打量”,比这更过分的,她这辈子都经历过好几次。

比如小学六年级,班上一个长得有点帅,自我感觉良好,但成绩却垃圾,人也垃圾,经常和社会上的不良小青年混在一起,在学校恃强凌弱的某个男生,就对她表白过。

而到了初中,随着她的模样和身材出落得更加标致和水灵,也随着男孩子们的胆子和欲望的增加,对她表白,给她写情书的,就更多了。

只不过,无论表白也好,还是情书也罢,都被一心只想以学习为重,只想考省重一中的她给无视和婉拒了。

当然,她的无视和婉拒,也曾给她带来过不少麻烦,比如小学和初中时在周围的男女同学中流传甚光的,小学六年级的她和某个初中烂崽耍朋友,被那烂崽上了,已经不是“黄花闺女”了这种流言。

对此,汤加丽在倍感委屈和伤心的同时,也更加加强她一定要好好学习,争取考上一中,脱离身边这群人渣的决心。

经过初中三年的刻苦学习,她终于如愿以偿,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雍县一中,一个她梦寐以求了三年的地方。

在一中,尽管她来自于农村,只是一个家庭条件普通普通的农村姑娘,但是因为她那和城里面那些“养尊处优”,比她吃得好也穿得好的绝大部分城里女孩儿们都要好,都要“霸道”的身材和长相,她一如既往地受到了班上,年级上,甚至高年级男生们的偷窥和打量。

当然,这里面也不乏直接的表白和间接的情书。

对此,汤加丽的选择和初中时的选择一样,都是无视和婉拒。

因为现在的她,目标已经从考一中变成了考大学,争取考重点大学,去省城,甚至魔都,帝都这种华夏发达的大城市去学习,生活,去见识更广阔,更灿烂的世界!

这小家伙,胆子倒是不小嘛,竟然敢一次又一次地偷窥我——噢,不,这哪里是什么“偷窥”?

明明是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地“明窥”好不好?

意识到一旁的范晓华正在利用说话的机会,一次又一次,肆无忌惮地看她后,汤加丽俏脸一红,心头便有种想提醒,或者教育一下这家伙“非礼勿视”的冲动。

但很快,她就放弃了想教育对方的想法。

道理很简单,万一她教育对方的时候,对方矢口否认,然后说她自作多情,想多了,她岂不是尴尬?

毕竟,现在对她,实际上还是第一次和对方交谈,彼此之前还不怎么熟,她也不知道范晓华真正的性格——到底是一个“知错就改”的好儿童?还是“死不悔改”的强拐拐(倔强之人)?

既然不能说,那就只有“忍受”这家伙肆无忌惮的目光,那形如实质,好似毒蛇的舌头,在她左边侧脸一寸一寸舔过的感觉。

汤加丽知道,自己的脸肯定有些红了。

唉,算了,想看就看吧,让别人看两眼又不会掉块肉。

再说,今日一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和对方再次相见。

如果这小家伙真如他所说的那样,能顺利考上一中,以后自然有和这小家伙再次见面的机会;如果对方发挥失常,考不上,那她和对方这次偶遇过后,这辈子两人还能不能再见,那就真的只有老天爷才晓得了。





既然无法提醒,也无法阻止旁边范晓华大胆的打量,汤加丽便只有在心头如此提醒自己。

当然,无法提醒和阻止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跟范晓华对她的偷窥也好,还是明窥也罢,并不让她感觉讨厌,而且不仅不讨厌,甚至在她的内心深处,还有种她肯定不愿意承认,但一定是些许的得意和一丝丝自豪的情绪不无关系。

被一个比自己小一届,而且还长得帅,成绩也不赖的学弟“偷窥”,呃,对汤加丽来说,坦白讲,是一种以前的她,从来没经历过,让她感觉有些好奇,也有些刺激的奇特经历。

以前敢像范晓华这么明目张胆看她的,一般都是不学无术,她打心眼瞧不上的,成绩差得要死的混崽二流子!

而成绩很好的,又没有范晓华长得帅!

成绩好,长得还行的,却又目光猥琐,只敢偷偷摸摸,躲在一边远看,她只要回头望去,对方便会像老鼠见了猫似的,脸红筋涨地飞速把目光移向一边!

成绩好,胆子大,长得又帅,此时的汤加丽,心头忽然冒出一个很强烈的冲动,那就是想问问身边的小家伙,现在耍朋友没有?

在班上和学校是不是很受女孩子的欢迎?

但在心头转念一想,她很快又摇了摇头,觉得太过唐突。

再说,别人耍没耍朋友,受不受欢迎,又跟她有什么关系?

就如同她刚才考虑的,今日一别,她能否跟对方再次相见,都还是一个问号呢!

如此一想,不知道为什么,汤加丽的心间,便如雾如烟般地冒出了一丝丝惆怅的思绪。

这当然不是什么喜欢,更谈不上什么爱情,这个,汤加丽心头是完全心知肚明的。

这是一种对人间的美好事物,有好感的东西——当然也包括人——的,因离别而产生的一种不舍,是一种人之常情。

“三日不见,当刮目相看!

“和范晓华这家伙分别,也就大半年时间,不想大半年之后再见,这家伙的变化却如此之大:

“长相,身材倒还是没啥变化,还是原来的浓眉大眼,发式还是原来像郭富城一样的三七分,人还是高,起码一米七五,或许现在已经有一米七六了,但是偏瘦,让身上的半旧西装,套在他身上颇显滑稽——中间肥,松松垮垮,犹如孙猴子穿龙袍;四肢短,手和脚露出袖口和裤腿好长一节,连肉都看得到!

“但大半年不见,这小家伙身上却多了一种气质……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气质呢?

“嗯,更为大胆,也更为自信,更加的大方和外向,即使面对……我,也是脸不红,心不跳,神态自若,侃侃而谈……

“主动喊我,主动向我打招呼的,跑上来主动找我攀谈的,也是他!

“对了,他见了我后叫我什么来着?

“先是汤加丽学姐……然后是加丽学姐……最后变成了加丽姐!

“哼,这家伙倒是会‘得寸进尺’,很会自来熟的嘛……但却又不让人讨厌……

“……”

一边和范晓华随意闲聊,回答着对方一个又一个有关一中的问题——这家伙什么时候变“好奇宝宝”了?——,一边在心头暗自思忖的汤加丽,不知不觉,连她自己也没意识到,她的嘴角,慢慢地朝上一勾,勾出了一抹隐隐地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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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每天的第二更改到晚上9:05,据说这个时间段看书的人多谢,效果好一些。

我也不知道到,先姑且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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