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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2章:云上的世界(Ⅲ)(2 / 2)

云网用户不仅可以买卖云资产,还能买卖云服务,那么何为“云服务”?

任何施法或显能行为皆可分割成两个环节,首先要拥有法术位(灵能点),其次拥有施法(显能)能力。

以魔法为例,分解为“所有权”和“行权能力”两个环节,那么法术位就代表“所有权”,而施法行为则代表“行权能力”。瓦雷斯世界的传统观念是将两者捆绑在一起,仿佛密不可分,其实这纯属短视之见。

一个人完全可以只具备施法能力而无法术位,比如一个用光自身法术位的法师,这种时候他就有了购入法术位的需求。反之,一个人可能不会施法,但是完全可以占有法术位,就好比一个普通人捡到魔法卷轴,难道这不是一笔横财,不能以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卖给上面提到的那位用光自身法术位的老兄?举一个更直观的例子:马场老板自己并不会骑马,但是谁能阻止他购入一匹骏马并且转手将之加价卖给那些马术精湛的骑手?

纵观地球上的资本主义发展史,其实就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经营权)”不断分裂的过程,由此演变出“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两个相辅相成的子类。魔法也是一种资本,当然符合资本进化的一般规律。当前瓦雷斯世界的人们,包括安德烈这样的传奇智者在内,都被传统观念所束缚,只注重魔法的使用价值而没有充分认识到其金融价值,罗兰现在要做的就是借助法术网络分解魔法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从而剥离出魔法的金融属性,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从中牟利。

所谓“云服务”,指的是提供奥术、神术、机关术或心灵异能等施法或显能的服务。

“比如某人在自己的云网账户中存有价值100万金塔勒的奥术位资产,然而他本人是一名虔诚的牧师,无法施展奥术,但是他可以提供奥术位并雇佣其它法师为其施展奥术,为此支付的费用就是‘云服务’的价格。”

罗兰通过生动的例子向会场中的听众讲解“云服务”的定义。

“同样一个法术服务,比如塑石术,在不同的地区很可能具有不同的施法价格,云网将定期搜集各地施法价格并提供给用户参考,需要施法服务的用户可以查看自己所在地区的云服务价目表,比较交易费用和服务方的信用评级,最后做出选择,购买自己认为最实惠的云服务。”

由“云服务”,罗兰很自然的引出下一个话题——“云商品”。

“‘云网’同时还为用户提供了一个交易平台,施法者或显能者可以在这个平台上出售自己制作的魔法卷轴、魔法药水、法杖以及其它类型的魔导器、灵器等商品供人选购,这些挂在“云网”上销售的商品统称为‘云商品’。”罗兰做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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