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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四章 大清特色MBO(2 / 2)

其二,张之洞任福州船政大臣,主要是去负“政治责任”的,暂时不及实务。福州船政的实务,掌握在两个英国人手里:海曼奇,原皇家海军学院副院长,出任中国福州海军学堂“总办”;毕夏普,原“哈兰德和沃尔夫”造船厂副总工程师,出任福州船政局“总办”——相当于总经理。

事实上,此时的张之洞,对关卓凡最大的作用,是拿来招抚“清议”用的,而“清议”里边,关卓凡找不到比张之洞更合适的人选了——矮子里拔高个儿,“清议”里边,张之洞毕竟是脑筋最开通、能力最强的一个。

就是说,其实,张香涛是一个大花瓶。

主官官员即便清廉,所办企业尤一塌糊涂至此,若主管官员的私德不检,操守可议,那么,问题就更大了,就会发生“内部人控制”,公私不分,最终化公为私。

李鸿章就是其中典型了。

李氏“化公为私”的经典之作,是轮船招商局由最初的“官办”变为最后的“官督商办”。

这个案子,李鸿章幕后主使,盛宣怀前台操盘,十足十一部精彩的商战大片,但来龙去脉极其复杂,若详细讲明白了,狮子难免“水”之讥,只好大略言之了:

光绪二年,即1876年,盛宣怀动议,轮船招商局收购美资旗昌公司。旗昌股票面票价格每股一百两银子,但当时其实际价格已跌至每股五十六两。盛宣怀暗地用官款以实际价格收购旗昌股票,报给朝廷的,却是票面价格。于是,每一股四十四两银子的差额,就落入了李鸿章、盛宣怀的腰包。

通过这种手段,李、盛共侵吞了“官本”七十余万两白花花的银子。

这还不算厉害。

真正厉害的是在七年后。

光绪九年,即1883年,中法战争爆发。李鸿章上奏,以两国开衅、法国人必攻击轮船招商局之船只,请将轮船招商局暂时过户到某中立国名下,俟战后再转回中国——哎,给人家一点子手续费就可以啦。

朝廷糊里糊涂地批准了这个方案。

万没想到,这个“户头”,一“过”了出去,就再也没有“转”回来——没有转回到朝廷手里。

法战结束后,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操作,轮船招商局虽然变回了“华籍”,但在这个过程中,“官本”被迫全部退出轮船招商局,轮船招商局的股本,变成了百分百的“商本”,成了所谓“官督商办”。

晚清最赚钱的“国有企业”,就这样被纳入了李鸿章、盛宣怀等私人的怀抱。

每读这段历史,关卓凡总能想到二十一世纪一个非常流行的词汇:MBO。

嗯,大清特色MBO。

李鸿章过世的时候,家族财产高达四千万两白银之巨。这个数字,绝对不是单靠传统意义上的贪污受贿能够积致的。李鸿章不是和珅,他始终在地方上工作,并没有那么多卖官鬻爵的机会。

盛宣怀过世后,他指定的遗嘱执行监督人——很有意思,是李鸿章的长子李经方——用了两年时间,才统计出盛家庞大的财产:总额为一千三百四十九万两白银。

盛宣怀的身份,和胡雪岩不同,始终是朝廷官员和“国企负责人”。

我们要问一句:李、盛之流的惊人的财富,到底从何而来?

事实上,李鸿章正是中国官僚资产阶级的始作俑者,他和他周围及后续衍生出来的庞大利益团体,上下其手,将中国近代化的成果,用各种方式和手段,不间断地自国家搬到自家。当他们认为:搬的差不多了——“国家”那边儿,已经基本空了——便轻轻一推,清朝皇帝,这个他们侵夺的财富的名义上的合法持有人,就从宝坐上跌了下来。

好啦,改朝换代了,我们在“前朝”那里拿来的银子,袋袋平安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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