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书阁 > 女生耽美 > 魏迅化文集 > 共享单车与“井盖儿”

共享单车与“井盖儿”(1 / 1)

昨天与学生聚会完毕,回家,路过一条马路牙子,看到一个枯井口被一辆共享单车堵上了。我给共享单车拿了出来,摆好,发了一条朋友圈:“随手正能量,有的人是不是闲的?”快到家的时候,等红绿灯无聊,看手机,结果,好几个学生跟我说,这可能是“井盖儿”。一开始,我根本没有往那想。平时,我应该能想到,可能是刚刚聚会完,过于放松,想的太少的缘故。

其实,我和放进去的人都是好心,可想法不一样。不过我想,低头族受到伤害,只能怪他自己,有路灯,正常人一般掉不进去。而且,放回去有点儿尴尬,我还走出老远来了,就没有回去。

其实,我做的时候,没想太多,就像以前扶共享单车一样。本来,我想回去,可是想了上段的话,我就回家了。而且后来我还想,第一,既然有好心,为什么不用别的呢,共享单车又不是无主物儿和其的私有财产,不过财产权没有健康权重要,周围未必有别的合适的东西——此前人做得也不是不对,但若因此指摘我,也不能说他就没有问题;第二,如果低头族掉下去,这也不是万丈深渊,给其个教训,未必是坏事,“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下次遇到大坑呢?第三,即使是盲人,用棍子探路,没着到实物儿,兴许绕道儿,着到了实物儿,还兴许被绊倒。何况,那么大的路灯,正常的行人谁能下去?机动车若是占道,也是他违法、违德在先。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这事儿确实很尴尬!我很少像这事儿,这样怀疑过我自己的行为和观念。尽管,我给了自己好多自己角度的理由,可这要是真有人因为我掉下去,我也会不安。但是,暂时我还是不想给放回去。

现在天亮了,昨天放的人兴许能看到,不知道他会作何感想,和怎样去做呢?

补充:我与别人说了此事——有人认为我缺德,有人认为我自以为是,有人认为我以上是自我麻醉,有人说我指责此前做事的人,有人说我站在道德制高点,有人说我自觉得高尚,有人认为我在学生面前做秀。

其实——真正缺德的人,只会考虑自己的利益,啥也不会考虑,这都看不到;“自以为是”、“自以为高尚”、“道德制高点”,这些都是对应逻辑很强的词汇,说别人,往往就是在说自己,而且,面对具体人,我不会动不动认为自己比人家高尚,面对现象,我觉得,未尝不可;传递和做秀是动机词,没有缜密的逻辑和夯实的依据,反正我不会说别人动机层面的东西,我只会强调可能,新闻和热点都是允许别人评论的;至于说,指责此前做事的人,我只是指出我认为的其的问题,并没有指责任何人。

总之吧,这事我做错了,但基于我想的,不想弥补,因为我觉得,我想的不是丝毫没有道理。

补充2.刚刚,我回到那个位置看了一下,不知道被谁放回去了。以后,我做事多多考虑一下。而网上也有耐心劝我的人,不都是指摘,更谢谢这类网友的理解。我过去看,完全出于自发,与批判我的人无关,我是回来以后,才看到一些理性劝解我的网友的。

补充3.后来我打12345了,希望能弥补此前的过错吧,但在事后所想上,暂时不认为我是错误的。在于人讨论的过程中,也有人提老人孩子,那个时段不能有,运货的那个路段不能有。也就是说,此前我做的不对,但此后的,想法,我也不觉得我做得错。

补充4.有人跟我摆法律,说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过失,放任的间接故意。民法是允许法律,刑法是禁止法律。民法允许维护公物,刑法未禁止拿出来。危害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主体、主观与客观,是刑事犯罪和民事侵权的四大要件,既然拿出来不违法,事前事中,我拿出共享单车不违法,那么与危害结果,并无因果关系,事后我知道了,却未弥补,那是事后主观,与事中无关。提低头族,只是不放回去的理由,不是拿出来的理由。大方向我是错了,但细节上,暂不认为有错。

最新小说: 让你写书,没让你交代犯罪记录! 代号财神 什么叫黑科技改造狂魔啊 从电影抽取技能 我,搬山道人,绝不倒斗 我不是精神病,我是千面影帝! 鹅的三国 大明:开局被抄家,反手烧祠堂 边关小厨娘 诡秘:秩序之主